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與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贛財購[2013]15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局: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管理,規范政府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行為,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強化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責任意識,現將《江西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及考核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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