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辦公廳,高檢院辦公廳,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
為進一步深化政府集中采購工作,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根據《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3]109號)的有關規定,現就中央預算單位實施批量集中采購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批量集中采購范圍
中央預算單位采購滿足辦公需求的臺式計算機、打印機、便攜式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復印紙、空調機和碎紙機原則上全部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用于科研、測繪等工作的專用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也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其中,臺式計算機不包括低泄射計算機、無盤工作站、圖形工作站、工控機;便攜式計算機不包括移動圖形工作站、加固型筆記本等特殊用途設備;空調機不包括用于機房、基站等特殊場所的空調機;打印機不包括便攜式打印機等。
二、采購計劃填報時間
臺式計算機、打印機和便攜式計算機的采購計劃按月填報,當月填報下月計劃。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復印紙、空調機和碎紙機的采購計劃按季填報,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填報下一季度計劃。各主管預算單位應于當月10日前將所屬單位采購計劃審核匯總后報送至財政部。
三、采購流程圖和配置參考
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工作基本流程圖、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問題反饋處理流程圖以及《20XX年中央預算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品目配置參考》(以下簡稱《配置參考》),詳見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中央單位批量集中采購”專欄。《配置參考》將定期在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中更新,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臺式計算機、打印機的采購計劃按規定時間報送,新推開批量集中采購品目的采購計劃,各主管預算單位于2013年12月10日前開始匯總報送。
各單位在填報時如遇口徑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聯系,電話:010-68552389,也可與主管預算單位聯系。
如遇中標供應商不按合同約定供貨、服務或產品質量不合格等問題,請及時與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電話010-83084967、010-63099478(空調),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電話010-82273286。
如遇系統軟件操作問題,請及時與北京用友政務軟件有限公司聯系,電話:400-6550-933 [分機號:33713、33714、33715、33716、33717、33718]
財政部辦公廳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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