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購〔2013〕22號
關于印發《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長株潭試驗區改革建設全面推進全省兩型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湘發[2011]15號),為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促進我省兩型社會建設,省財政廳、省兩型辦、省科技廳聯合制定了《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兩型辦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13年8月28日
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的決定》等文件精神,利用政府采購政策扶持推廣先進、成熟、適用的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產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采購兩型產品(以下簡稱兩型產品)是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滿足政府采購需求,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方面優勢突出的產品。
第三條 兩型產品認定管理由省財政廳、省兩型辦、省科技廳負責。其中,省財政廳牽頭兩型產品認定及管理工作,負責發布《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和落實兩型產品政府采購政策;省兩型辦負責《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認定標準》編制及發布;省科技廳負責兩型產品評審組織工作。
第四條 兩型產品認定工作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科學的原則。經認定的兩型產品,列入《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兩型產品認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申請認定的兩型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及湖南省產業技術標準及相關產業政策。
(二)由申報主體生產,產品設計、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在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方面優勢比較突出,市場前景廣闊。
(三)符合《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認定標準》,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質量標準,符合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
(四)產品擁有不少于2個用戶應用該產品,且反映良好。
第七條 申請認定兩型產品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的生產企業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五)近3年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第三章 申報及認定程序
第八條 凡申請兩型產品認定的單位需填寫《湖南省兩型產品認定申請表》,并附所需材料直接報送省科技廳。
第九條 申請兩型產品認定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南省兩型產品認定申請表》。
(二)申報單位法人資格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三)體現產品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及質量安全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或產權所有者出具的授權代理委托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五)不少于2份用戶使用報告(用戶填寫詳細聯系方式并簽名,用戶單位加蓋公章)。
(六)涉及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國家或省級有關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產品采用標準證明、鑒定證書、專利證書、認證證書、查新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第十條 形式檢查:省科技廳將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專家對申報產品綜合技術資料進行審查,并提出評審意見。初審方式和內容包括:
(一)聽取產品生產應用情況介紹;
(二)聽取使用單位對產品的評價意見;
(三)查閱產品資料;
(四)實證考察產品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質量水平和應用等方面情況;
(五)對考察的情況提交書面評審報告。
第十一條 綜合評審: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兩型辦組織兩型產品綜合評審會,專家組成員對申報的參評產品進行綜合評審。
第十二條 社會公示:將綜合評審符合條件的產品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5天。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產品,由省財政廳、省兩型辦、省科技廳聯合列入《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對有異議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在公示期內向省科技廳實名書面申述,省科技廳根據情況進行調查,并反饋處理結果。
第十三條 省財政廳根據認定結果及時更新《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并在湖南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hunan.gov.cn)上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兩型產品認定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滿可按第九條重新申請認定。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申請兩型產品認定的單位提交的各種材料必須準確真實,不得弄虛作假。對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兩型產品認定的產品,由省財政廳、省兩型辦、省科技廳核實后從《湖南省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中剔除,取消其兩型產品政府采購優惠待遇,并予以公告,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兩型產品認定申請。
第十六條 參加兩型產品認定工作的有關人員,對所承擔認定工作負有誠信、合規義務,并對申報認定企業的有關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違反兩型產品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 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如果您發現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同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