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財采發〔2016〕1號省財政廳關于2016年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省直各單位: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制度,經過公開招標,已經確定2016年度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現將有關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服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協議供貨(服務)的范圍和時限
(一)省級協議供貨(服務)范圍。貨物類包括:計算機、服務器、照相及攝像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汽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辦公耗材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維護。服務類包括:汽車維修、汽車保險、汽車加油。本次計算機、服務器、照相及攝像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汽車和辦公家具協議供應商均直接對生產廠家進行公開招標,由生產廠家推薦經銷商提供銷售及服務,其2016年度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名單附后(見附件一)。根據本次招標的要求,各中標的協議供應商簽訂了《湖北省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承諾書》(見附件二),由生產廠家直接承諾價格優惠率,其價格優惠率和聯系方式附后(見附件三)。各類協議供應(服務)商承諾的價格優惠率,是指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市場平均價的基礎上給予政府采購的優惠率,優惠率不因市場價格的波動而變化。
(二)省級協議供貨(服務)時限。本次協議供應(服務)商的有效期為一年,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省級協議供貨(服務)的組織實施
(一)貨物類協議供貨政府采購項目。省直單位需采購公開招標限額以下且屬協議供貨范圍的貨物,應組成三人以上采購小組,在協議供應商或中標生產廠家推薦的經銷商處進行采購。
(二)服務類協議供貨政府采購項目。省直單位(包括二級、基層預算單位)需采購公開招標限額以下且屬協議服務范圍的服務,應組成三人以上采購小組在中標供應商中擇優選擇,簽訂服務采購合同。車輛保險險種除“交強險”外,原則上不超過兩個基本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三個附加險(車上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省直新購車輛也應在中標保險公司進行投保,各中標公司在辦理省直新車承保業務時,可按有關聯保程序先辦理聯保手續,但超出其承諾范圍的保費應及時退還投保單位財務部門。凡確因車輛維修實際需要,經單位財務部門同意,可在相同品牌汽車4S店維修。
三、省級協議供貨(服務)的監督檢查
(一)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服務)制度。凡屬在省級協議供應商處采購的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有關制度的要求,對應與其項目名稱、品名、品牌、型號等,在其對應的省級協議供應商處采購。省直各單位若在協議供應商以外,詢價協議供貨范圍內同品質、同型號、同配置的商品,其價格低于所有同品牌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價格的,省直單位可以在非協議供應商處采購價格低的商品,但必須在采購前報省財政廳備案,并附書面詢價資料,以便核查。
(二)嚴格遵守《湖北省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承諾書》。在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服務)活動中,必須按價格優惠承諾,提供其產品和服務。各協議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范圍,嚴格按承諾和要求,只限于該供應商在年度招標和確定的中標產品(含品牌),不得跨品牌、跨品目提供非中標產品。協議供應商應認真建立協議供貨政府采購銷售臺賬,具體內容包括銷售品目及型號、銷售時間、銷售需求、銷售數量和價格等相關內容,銷售臺賬的相關內容將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和重要內容。對不履行承諾和違規銷售的供應商,省財政廳將根據政府采購制度規定停止或取消其協議供貨(服務)的資格,并納入供應商誠信檔案管理。(三)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省直各單位應加快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進度。在采購過程中,應成立驗收小組,積極組織驗收。協議供貨政府采購完成后,應依法按合同的約定和國庫支付的規定,及時辦理資金支付手續,確保資金支付的安全性和實效性。
(四)加強對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是檢查采購人和供應商執行政府采購相關法規制度、履約、售后服務、驗收及資金支付等執行情況。省直各單位對協議供應商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向省財政廳反映。同時,對采購人在協議供貨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各協議供應商應及時向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反映。省直各單位和各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都應自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營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購環境。
附件:1.省政府采購中心《關于湖北省2016年度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項目招標情況的報告》
2.湖北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承諾書
3.湖北省2016年度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服務承諾表
4.《湖北省省級政府采購詢價單》
5.《湖北省省級政府采購詢價匯總表》
湖北省財政廳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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