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直高度重視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近年來,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堅持“四個最嚴”,采取一系列措施嚴格監管。
乳業新規:包裝禁標“進口奶源 ” 乳企配方禁超9個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以下簡稱《辦法》)。據悉《辦法》共6章49條,將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被業界稱為“史上最嚴”奶粉新政。《辦法》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實施注冊管理,要求每個企業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配方系列9種產品配方。
我國現有103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共有近2000個配方,配方過多過濫、制定隨意等問題突出。業內人士估計,《辦法》實施后,國內將有半數以上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被淘汰。
市場出現“配方戰”亂象
《辦法》要求每個企業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配方系列9種產品配方,這是因為國內許多企業采取“類似配方、不同品牌、加大宣傳、擴大市場”的銷售策略,即簡單把一個配方的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變形成多個“新配方”,生產不同產品不同品牌,然后在不同渠道銷售,通過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
食藥監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一司司長張靖表示,嬰幼兒配方乳粉是按3段生產的,6個月以內、6-12個月、1-3歲,一個系列里有3個配方就足夠了。雖然嬰幼兒配方乳粉不斷在研發,但生產投放市場的應該是一個配方。目前市場上同一個生產企業可達幾十個配方同時在生產,這使得市場上出現打品牌戰、配方戰、互相詆毀的亂象。《辦法》的規定正是為了整治市場秩序的措施。
包裝不得寫“進口奶源”
《辦法》要求申請人申請注冊時一并提交標簽和說明書樣稿及標簽、說明書中聲稱的說明、證明材料,并對標簽和說明書表述要求作出細致規定。比如,對產品中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要求如實標明具體來源地或者來源國,不允許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等模糊信息;不允許在標簽和說明書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不允許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質;不允許標注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等。
《辦法》明確我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均實行注冊管理,并嚴格限定申請人資質條件。同時,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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