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國務院辦公廳于印發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8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6〕30號)關于強化糧食質量安全治理、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進一步提升糧食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要求與部署,現就2016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進一步完善糧食質量安全保障機制
(一)加強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 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抓好新《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舉辦“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把《食品安全法》的各項規定落實到糧油質量監管的各個環節,把食品安全知識、糧食質量安全知識和相關政策規定宣傳到各類糧食經營企業;要督促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嚴格落實糧食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依法依規對各類糧食經營者加強執法檢查,督促糧食生產經營企業認真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糧食出入庫質量檢驗制度,確保《食品安全法》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快地方配套制度建設。 要按照《國家糧食局關于推進落實糧食質量安全保障機制的意見》(國糧發〔2016〕7號)的要求,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制定落實糧食質量安全保障機制實施方案,推動盡快建立污染糧食處置長效機制等相關配套責任制度,明確責任清單和責任單位,確保糧食質量安全工作監管規范、責任到人。
(三)科學規劃“十三五”期間整體布局。 “十三五”時期是推進糧食質量安全工作發展的關鍵時期,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結合“糧安工程”,科學謀劃,積極協調,研究制定落實“十三五”期間糧食質量安全工作發展規劃的細化方案,突出重點、明確進度、落實責任。
二、提升糧食質量安全監測監管能力
(四)推進監測監管體系補短板、填空白。 要積極推進檢驗機構空白地區的糧食質量檢驗監測體系建設,確保監測全覆蓋。要抓好薄弱地區檢驗能力提升補強工作,突出能力建設,注重人員培訓,基本形成與監管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檢驗監測能力,強化基層監管隊伍建設,推動監管力量下沉,確保監管無盲區。
(五)做好“十二五”檢驗監測能力建設項目驗收。 已完成投資建設的單位要按照相關程序積極開展項目驗收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儀器設備招投標、資金管理的驗收,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和資金安全。未完成建設項目的要加大推進力度,確保配套資金足額落實到位,確保建設任務按期、保質保量完成。探索實施中央投資購置儀器設備省(區、市)內調配使用,保障檢驗監測資源有效運行。督促各級糧食檢驗機構按照《關于加強糧食檢驗機構安全管理的通知》(質檢辦便函〔2015〕40號)要求,切實落實安全管理。
(六)健全培訓考核機制。 全面加強糧食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專業知識與執法能力等內容的培訓與考核。要做到重點突出、內容明確、注重實效。完善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機制,提升糧食質量安全工作隊伍整體水平。
三、加強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防控
(七)完善監測制度。 強化預防為主、風險管理的指導思想,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責任導向,創新監測方式,擴大監測范圍。推進常規監測和專項監測相結合,探索采樣過程實時地理定位、視頻驗證等技術保障試點工作。合理增加“放心糧油”、軍供糧等政策性成品糧油的監測比例。完善糧食質量安全風險會商和預警交流機制。
(八)強化監測工作。 認真落實2016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加強采樣、檢驗等監測過程的監督指導,加大檢驗數據的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數據利用效率。要增加省級監測樣品數量,加大監測范圍,優化監測點位;要加強對各級儲備糧和政策性糧食質量安全狀況的專項監測,重點督促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庫存糧食的處置工作,嚴防流入口糧市場。
(九)健全應急處置和輿情監測體系。 強化應急反應能力建設,健全快速反應機制,開展應急演練,對質量安全事件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健康危害、不良影響和糧食損失。推動建立糧食質量安全信息通報機制和國有糧食企業質量安全情況報告制度,構建糧食質量安全信息平臺。加強糧食質量安全輿情監測,妥善做好突發事件和敏感問題輿情應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十)推進糧食質量安全追溯試點工作。 探索糧食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推進糧食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推動糧食質量安全信息互聯共享。
四、妥善做好污染糧食收購處置工作
(十一)強化污染糧食收購處置監測監管。 切實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認真做好2016年最低收購價稻谷衛生指標逐倉檢測工作。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妥善做好污染糧食收購處置工作,對檢驗發現超標的糧食,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妥善處置,防止流入口糧市場。要明確各地庫存糧食銷售出庫主要食品安全檢驗項目。指導糧食收儲企業配備必要的快檢設備,逐步做到質量安全保障關口前移。
(十二)積極開展糧食污染消減加工技術研究。 認真組織行業科研力量,配合相關部門,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糧食污染消減加工技術研究,為妥善合理利用糧食資源提供技術保障。加強糧食質量安全和節糧減損等先進適用科技成果的征集、登記、推廣和交流研討,促進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五、健全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十三)抓好重點標準制修訂工作。 不斷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加強重點領域重點標準研究,做好食品安全項目快速檢測技術、儲糧安全、信息化建設、偽劣摻假和以次充好檢測技術方法等標準制修訂工作。指導糧食企業制定內部質量安全控制規范和企業標準,做好技術咨詢和服務工作。
?國家糧食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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