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1月26日訊 記者萬靜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今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發改委已采取舉措,著力加強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和審批等權利運行的監管。目前,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
對中國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和審批進行管理,是國家發改委的重要職能之一,如何在此方面合理運用權力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徐紹史介紹,國家發改委大幅縮減審批范圍,取消下放了55項行政審批事項,連續兩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央層面核準項目累計減少76%,95%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98%以上的境外投資項目改為網上備案管理。取消和精簡前置條件,全部取消了屬于企業自主權的18項前置手續。除少數重特大項目保留環評作為前置審批以外,企業項目核準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用海)預審2項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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