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到餐館用餐,使用統一密封包裝的餐具、飲具或將成為常態。即將施行的《蘭州市公共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不具備自行清洗消毒公共餐飲具的餐飲服務單位,應當使用經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飲具。這是市政府201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之一。
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備受關注,但出現的問題卻時時在翻新,每次都讓人感嘆其手法之“獨特”、思路之“創新”。很多時候,不光是食物本身出問題,餐飲相關器具的衛生不達標也成了常態。曾有記者在一家餐具消毒服務部暗訪發現,所謂的消毒餐具經好幾個工人徒手摸過,筷子沾著臟東西就被包上了,掉地上了,撿起來直接包裝。甚至,工人們沒有健康證就可以直接上崗。全國各地記者不知道“揭秘”過多少次。真正的問題不是消毒餐具何以骯臟如此,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媒體曝光后,緣何仍能一切照舊?筆者認為,這大約是由于近年來類似餐具消毒不到位、食品安全監管不到位、生產安全無保障的新聞層出不窮,以至于讓人們的感官都有些麻木,加之投訴程序繁瑣,從而一再遷就,最終成了“逆來順受”。
目前,在我市備案的餐具消毒中心有20家,仍有一些消毒企業不在這個名單之中,這一方面說明了企業逃避檢查的“神通廣大”,另一方面也說明監管仍有缺失和盲點。
餐桌上無小事,尤其現在進入夏季傳染病高發季節,不達標餐具嚴重威脅著人們的健康,所以做好餐桌衛生這項工作責任重大。作為消費者,人們有權要求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以更加細致嚴謹的態度抓好食品安全的每一個環節,更有權要求餐飲企業對消毒餐具的安全衛生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但是要實現對餐具的徹底“消毒”,切實保障民眾舌尖上的安全,我們需要的不只是規范和標準,還需有效的監管和制約。有關部門監管到位,餐飲企業責任到位,外加對違規企業的懲處到位,這些才是讓消毒餐具真正干凈衛生起來最為重要的“消毒劑”。目前,蘭州市衛生部門已經出臺了強有力的《辦法》,對違反《辦法》規定的,衛生行政計生部門將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或罰款的相應處罰。有關行政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今后,蘭州市的消毒餐具行業將有章可循,有標準可控,有監督機制來約束,消毒餐具行業步入正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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