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運輸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審批 |
項目類型: | 即時即辦 |
審批內容: | 1.運輸的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使用目的是否合法 2.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接收單位是否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資格證書》,并取得農業部或省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批準文件;或農業部頒發的生物制品批準文件;或農業部頒發的指定菌(毒)種保藏文件 3.盛裝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容器或者包裝材料是否符合農業部制定的《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或者樣本運輸包裝規范》的規定 |
法律依據: | 1.《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辦事條件: | 1.受理范圍: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或運往國外 |
辦理程序: |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遞交的《運輸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并進行初審。 |
承諾時限: | 即時即辦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聯系方式: |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 郵編:100125 收件人:獸醫窗口 咨詢電話:010-5919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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