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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日期 | 2013-07-09 至 2013-07-13 |
展出城市 | |
展出地址 | 杭州和平國際會展中心 |
展館名稱 | 杭州和平國際會展中心 |
主辦單位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杭州市分會、杭州格博會展有限公司 |
承辦單位 | 杭州格博會展有限公司、杭州市酒類流通行業協會 |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中國已成世界葡萄酒消費增長最快的國家。中國葡萄酒市場以每年20%的速度迅速增長,而同期國際市場增速為1%-2%。2008年國內葡萄酒消費量增長驚人,1-5月國內葡萄酒生產增量達55%,增速同比上升40%以上。同時,進口紅酒的增長量每年在40%-50%以上,2011年中國紅酒市場的年消費量增長達70%%,零售規模為600億-700億元,中國葡萄酒消量已取帶英國成為世界第五大葡萄酒消費國。預計到2013年將超過900億元。5年后有望翻一番,達到2000億元。由此可見中國葡萄酒市場發展潛力巨大 !目前葡萄酒行業正處于穩步上升的黃金期,投資葡萄酒也將成為一種主流趨勢。統計數據顯示長三角地區年葡萄酒消費量占全國的1/3,其中浙江省年葡萄酒消費量增幅達80%以上。而浙江擁有高消費城市杭州,擁有商業資源最豐富的溫州,還有在保稅港區發展中成績最為突出的寧波。另據浙江省飯店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年葡萄酒占餐桌酒飲料的50%,葡萄酒已逐漸成為浙江人民最受歡迎的酒飲料,浙江已成為國內消費最好的葡萄酒市場!這些也都將成為國內外葡萄酒商家市場發展的堅實基礎!
2012中(杭州)國際葡萄酒及烈酒博覽會”將幫助國內外葡萄酒商家在中國地區樹立企業品牌形象,實現企業 的銷售目標和擴大中國的酒飲消費市場的規模。使其真正成為一個最具有國際效應的高端葡萄酒展,屆時,熱烈歡迎國內外葡萄酒商家參展及參觀!
展覽目標:
1、為參展商提供一個充分展示、宣傳的場所
2、為參展商提供一個開發市場的平臺
3 參展商可借本次展會開發銷售渠道、尋找經銷商及代理商
4 為參展商搭建一個與采購商溝通的橋梁
5、格博展覽用專業買家的視覺,打造一個更適合中國國情的、最具展覽效益的高端葡萄酒展
宣傳推廣:
1.展前在浙江衛視、杭州電視臺、東方衛視、錢江晚報、都市快報、浙江日報、阿里巴巴、糖煙酒周刊、華夏酒報、糖酒快訊、中國葡萄酒資訊網、中國葡萄酒信息網、中國紅酒網、中國葡萄酒旅游網、中國糖酒網、中國酒水招商網、中國名酒招商網、中國酒店采購報、餐飲世界、中國酒店等等,我們將在超過80家專業媒體以及中央類、地方類A級報刊、雜志上大量投放廣告,形成由浙江輻射全國的平面媒體宣傳網絡。
2.通過協會和組織單位通過專業買家數據庫以傳真、郵件、短信、門票郵寄等方式廣泛邀請國內外葡萄酒代理商、批發商、出口商、零售商、星級酒店、餐飲、商場、超市、夜場、免稅店、高檔會所、俱樂部、政府采購部門、葡萄酒愛好者、新聞媒體等前來參觀、采購。
3、通過主辦、協辦邀請其會員組團參觀本次博覽會,通過國外各酒協、商會、政府團體等組團參展、參觀本次博覽會。
4. 100萬張門票通過我公司宣傳部寄往全國各地經銷商及專業買家。
5、展前派宣傳人員至各地發放門票為本次博覽會造勢,開展當日派大巴至各酒商密集區免費接送專業觀眾參觀。(如:寧波保稅區酒類進口食品市場、溫州酒類市場、義務商貿城進口食品市場、杭州蕭山商業城酒類市場)
6、反杭州以外地區酒類經銷商及專業買家參觀本次博覽會的,杭州城站至展館打的費用組委會可予報銷(注:經銷商限副總以上,專業買家限采購人員);專業采購商現場簽約訂單達20萬以上單位,組委會可免費贈送其3星級以上賓館一間,以及組委會準備的精美禮品一份,并免費供應午餐。
葡萄酒:干紅、干白、桃紅葡萄酒、甜酒、冰酒、香檳酒、起泡酒、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等。
葡萄酒器具:開瓶器、酒杯、醒酒器、吐酒桶、冰酒桶、紅酒保鮮器等。
酒類包裝及儲藏:酒盒包裝、木盒包裝、酒標、酒瓶、特殊包裝、酒柜、酒窖等。
葡萄酒文化交流及相關服務機構等。
1、標準展位(9平方米):國內企業9800元人民幣,國外企業2000美元,雙邊開口展位加收10%。
(注:每個標準展位配置3米×3米光地、3面展板、1條楣板文字、1桌2椅、2個日光燈、1個電源插座)
2、室內空地(36平方米起租):國內企業900元/平方米,國外企業200美金/平方米
(注:租用空場地,需向展館交納特裝管理費20元/平方米。空地提供會刊介紹、保安、清潔服務)
封 面:18000元 封 底:15000元 封 二:12000元
封 三:9000元 彩色整版:5000 元 黑白整版:2800 元
請 柬:8000元/萬 入場券:5000元/萬 條 幅:5000元/展期
拱 門:5000元/天 胸 牌:5000元/萬 入場券3萬張起印/5000元
注:以上貨幣單位為人名幣
每年一屆
參展程序 1.索取參展報名表認真填寫《參展申請及合約》表并加蓋章傳真至組委會。 2.參展商申請展位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展位費用的【50%】或全款電匯至組委會指定帳號,否則所定展位不予保留。余款須在展前一個月付清, 款匯后將匯款底單傳真至組委會以便核查。 3.展位順序分配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 4.為了保證大會整體形象,組委會保留調整部分參展商展位的最終權力。 5.組委會開于展前一個月內傳真或郵寄《參展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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