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醫院食堂及便民超市外包(第二次)招標公告
致各餐飲服務企業:
為了推動醫院后勤社會化改革,方便醫務工作者及患者的生活需求,確保職工、患者的身體健康需要,經征求醫院廣大職工的意見,研究決定,將現醫院食堂和新增便民超市面向全社會承包經營。歡迎符合條件的餐飲服務企業參加競投。
一、 外包內容:
1、 現有醫院食堂;
2、 新增便民超市。
二、 外包時間:
3年(即2019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
三、 外包費用:
1、場地及設施設備占用費3年共5萬元人民幣;
2、合同簽訂前,承包方向醫院繳納設備及食品安全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
3、水、電、氣按實際使用量由承包方按月繳納。
四、外包的必要條件:
食堂及便民超市的使用場地由醫院提供,因業務需求增加的廚房設備、刷卡機等設備設施由承包方負責購置,食堂原有的設備設施作為醫院的固定資產,日常維護及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五、承包方的資質條件:
1、依法注冊的法人公司;
2、經營餐飲1年以上(含1年);
3、具有大型團餐(500人以上)及經營超市的經驗;
4、廚師團隊不得少于20人(其中,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不得少于3人);
5、一年內無因食品質量、衛生不合格被相關單位查處的記錄。
六、承包方的消費價格限制:
1、餐標:
(1)早餐菜譜安排:牛奶、雞蛋、包子、饅頭、稀飯、泡菜、豆腐乳任選一種搭配,稀飯泡菜不限。
(2)午/晚餐菜譜搭配方案一:六菜一湯,任選二葷一素一湯,米飯不限,價格10元。
(3)午/晚餐菜譜搭配方案二:六菜一湯,任選一葷一素一湯,米飯不限,價格8元。
(4)開設不同樣式的小鍋單炒,價格另計,原則不得高于蘆山縣內相同菜品價格。
2、超市:以微利為原則,方便院內職工、家屬、患者為前提,價格不得高于蘆山縣內相同商品價格。
七、承包方的法律地位及責任:
1、承包方在國家法律及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主聘用工作人員和采購原材料;
2、承包方照章納稅,自覺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承包方所聘職工的“五險”自行負責與我院無關;
4、承包方必須確保所提供的食品安全衛生,商品為合格產品,不得提供變質、過期商品;
5、承包方必須接受我院的監督,對我院提出的合理化意見必須認真執行;
6、承包方必須隨時檢查消防設施,確保消防安全。
八、確定承包方的辦法及時間
1、本次確定承包方的方式以院內比選的方式確定承包人;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3日17:00時止;
3、報名地點:蘆山縣東風路203號蘆山縣人民醫院總務科(行政樓1樓);
4、聯系人:王濱 聯系電話:18180002370;
5、密封要求:將提供的相關資料用檔案袋封裝,密封處加蓋公章,封面用A4紙注明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未按密封要求密封的視為無效投標。
注:所有復印件須加蓋公司鮮章。
蘆山縣人民醫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