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上海市普陀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委托,對桃浦鎮社區食堂設備采購及安裝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新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未被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本次采購需要網上磋商報價,供應商必須獲得上海市電子簽名認證證書(CA認證證書); 3.3具備《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4具備《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 3.5供應商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且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桃浦鎮社區食堂設備采購及安裝 2、招標編號:SHXM-08-20190401-0115(代理機構內部編號://) 3、預算編號:08-19-30002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采購的烹飪設備,用于滿足日常供餐需求,包括灶具產品、燃氣產品、洗刷調理類產品、排風系統等各類廚房設備,具體詳見采購需求文件。 5、交付地址:根據采購單位要求送至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 7、采購項目適用原因: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 8、采購預算金額:819557.00元(國庫資金:819557.00元;自籌資金:0.00元) 9、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規范進口產品采購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 2019-04-01 16:00:00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04-09 16:00:0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信用中國網、中國政府采購網,供應商依法繳納稅金和社保資金的證明,供應商2018年度財務報表。 2、凡愿參加競爭性磋商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19-04-01 至2019-04-09 的時間內(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參加磋商活動。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其他說明: 以上材料成功上傳掃描件后,請被授權代表人攜帶以上材料原件,于2019年04月09日13:30-16:30時前往普陀區大渡河路1668號5號樓A412室(上海市普陀區政府采購中心)進行現場驗證,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 ★ 供應商網上上傳資料后且進行現場驗證,經審核通過后方能瀏覽磋商文件,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未按規定磋商文件的報價將被拒絕,所有供應商的報名資格及符合性審查最終由評審委員會最終確認。 注: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 1、磋商響應截止時間:2019-04-12 09:3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時間:普陀區大渡河路1668號5號樓A418室 五、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磋商地點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普陀區大渡河路1668號5號樓A418室 2、磋商地點:普陀區大渡河路1668號5號樓A418室。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磋商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磋商。 3、磋商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3.1供應商需在網上磋商同時遞交紙質版響應文件; 3.2屆時請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進場簽到,同時準備一份與響應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書(法人代表證明書)、相應身份證明文件及其網上磋商回執(加蓋公章)原件、無疑問涵原件,以供采購單位確認唱標資格,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3.3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須持網上磋商回執(加蓋公章)、磋商時所使用的CA證書和可以無線上網的筆記本電腦一并出席磋商報價儀式。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3.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www.zfcg.sh.gov.cn”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1、現場踏勘:本項目不在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如供應商需要了解現場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供應商對磋商文件有疑問的可在2019年04月10日11:00時前通過傳真方式向集中采購機構提出并電告:18019232839,傳真電話:52564588*6133 ,集中采購機構將在2019年04月10日16:00時統一發布澄清公告。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 | 上海市普陀區桃浦鎮人民政府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市普陀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區武威路789號 | 地址: | 普陀區大渡河路1668號A411 | 郵編: | 200331 | 郵編: | 200333 | 聯系人: | 金輔元 | 聯系人: | 倉海俊 | 電話: | 62506313 | 電話: | 52564588 | 傳真: | 021-62503896 | 傳真: | 021-52564588*61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