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上海市虹口區(qū)政府采購中心受委托,對虹口區(qū)教育局彩虹灣一貫制學校配套廚房設備公開招標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 2、根據(jù)《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要求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供應商;2、根據(jù)《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3、根據(jù)《財庫[2016]125號》之規(guī)定,有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打印的本企業(yè)信用報告的供應商;4、有效提供企業(yè)自我聲明----前三年內無違法記錄及不誠信行為的供應商;5、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近三年存在負面記錄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虹口區(qū)教育局彩虹灣一貫制學校配套廚房設備公開招標項目 2、招標編號:SHXM-10-20181221-2154(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HHK-18A044) 3、預算編號:10-18-18789,10-19-00048 4、項目主要內容、數(shù)量及簡要規(guī)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虹灣一貫制學校配套廚房設備采購 5、交付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內 6、交付日期:合同簽訂后四個月內 7、采購預算金額:2180000.00元(國庫資金:654000.00元;自籌資金:1526000.00元)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18-12-24 16:00:00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12-29 16:00:0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tǒng)中上傳如下材料: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要求提交有效證明材料的供應商;2、根據(jù)《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3、根據(jù)《財庫[2016]125號》之規(guī)定,有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打印的本企業(yè)信用報告的供應商;4、有效提供企業(yè)自我聲明----前三年內無違法記錄及不誠信行為的供應商;5、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近三年存在負面記錄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 2、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18-12-24 16:00:00至2018-12-29 16:00:00的時間內(獲取)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3、獲取招標文件其他說明: 無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2019-01-14 09:30:00,遲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9-01-14 09:30:00。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政府采購網(簡稱:電子采購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 2、開標地點:上海政府采購網(簡稱:電子采購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shù)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無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無”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根據(jù)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招投標系統(tǒng)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招投標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投標人應根據(jù)《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投標人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培訓平臺”和“聯(lián)系我們”等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八、聯(lián)系方式 | 采購人:上海市虹口區(qū)教育局 |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市虹口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 | 地址:大連西路203號803室 | 地址:虹口區(qū)飛虹路518號二號樓201室 | | 郵編:200092 | 郵編:200086 | | 聯(lián)系人:郭春華 | 聯(lián)系人:高煒冰 | | 電話:56983381 | 電話:25658801 | | 傳真:56983381 | 傳真:25658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