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單位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 | 所在地區 | 新疆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12-20 |
伊犁監獄食堂改擴建設備采購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新疆元泓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委托,對伊犁監獄食堂改擴建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投標單位前來參加。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伊犁監獄食堂改擴建設備采購項目; 2.2 建設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內; 2.3 招標規模: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內操作間(1)、操作間(2)、肉類無刀化加工區、蔬菜類無刀化加工區、面食制作間(1)、面食制作間(2)、主食庫(1)、主食庫(2)、馕餅加工間、馕房、副食庫、冷庫、庫房、民警餐廳內所需廚房設備進行采購(具體設備清單及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4 工期: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所有廚具設備的供貨、安裝及調試。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3.2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含本次采購內容)、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只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3.3投標人必須提供其注冊所在地或者項目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有效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有效期為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 3.4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 (財庫【2004】185號)、財政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要求,本項目優先采購節能和環保設備產品。 3.5經銷商投標的需提供原廠商的授權書或銷售代理證書。 3.6在伊犁州范圍內有固定的售后服務及維修保養機構,并出具相關證明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12 月20日至2017年 12 月 26 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在伊寧市邊境經濟合作區安徽路1898號文化創意產業園5樓報名。 4.2報名時需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只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企業近三年類似業績(至少兩項,提供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等證明材料)、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廠商的授權書或銷售代理證書、伊犁州范圍內固定售后服務、維修保養機構證明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以上證件均須帶原件查驗,并同時提供加蓋公章復印件三套,復印件為單面復印,按上述先后順序裝訂,不接受公證件,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內)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請于2017年 12月27日至2017年 12 月 31日,每日上午 10:00時至14:00時,下午15:30時至19:3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息),在伊寧市邊境經濟合作區安徽路1898號文化創意產業園5樓領取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投標保證金:叁萬元整。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伊犁晚報、新疆信息網(www.xj.cei.gov.cn)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 招標代理機構:新疆元泓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代理聯系人:王群、左芯蕊 聯系電話: 0999-8987277 18699918576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 2017年12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