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江蘇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下載 | 發布時間 | 2017-11-29 |
泰州市姜堰區克強學校廚房設備采購項目詢價公告(JYZC-2017192) | ||||
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委托,以詢價方式采購廚房設備,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購需求 本次詢價采購貨物分為 1個分包,貨物名稱、技術參數、數量等情況如下表: | ||||
包號 | 貨物名稱、技術參數等要求 | 數量 | 預算價 | 供貨時間 |
一分包 | 廚房設備:具體技術參數要求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 | 詳見附件1 | 26萬元 | 簽定合同后30日歷天內安裝完畢并交付使用 |
說明:1、所有貨物(包括配件)必須是未使用過的、合格正品的全新原廠產品。2、所有貨物上應有有關標志(包括產品質量保證書、檢驗合格證、原廠出廠證明和安全檢查合格等)。3、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按照國家“三包”規定由供應商負責包修、包退、包換,費用由供應商承擔。4、產品的到貨驗收包括:數量、外觀、質量、性能、隨機備件備品、裝箱單、隨機資料及包裝完整無破損,由使用方現場開箱驗收,驗收不合格無條件退貨。5、電腦采購項目,應預裝正版操作系統,供應商負責該項目的硬件、軟件安裝、調試,保證系統正常運行。6、空調報價一律含支架、安裝調試價格,加長銅管價格另計。7、以上采購項目除特別標明供貨期限的,其他均應在成交通知發放后7日內簽定采供合同。8、同系列基本型是指品牌相同、型號為同一系列且技術參數一致的產品。9、本公告中所提及的品牌僅起說明作用,并沒有任何限制性,供應商可以選用替代的品牌,但這種替代要實質上滿足、等同或優于詢價文件的要求。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以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法人,其經營范圍須具有所響應產品的經營業務;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參加報價,不得將項目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3)凡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詢價保證金
1、詢價保證金的繳納:本次詢價采購一分包保證金為 5000元整。響應人必須于響應截止時間前從響應單位的基本賬戶匯至以下賬戶(網銀或電匯)。
賬戶名稱: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 號:3212843901201000103884
開戶行名稱:江蘇姜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達支行
注:各響應單位請在遞交詢價保證金填寫銀行單據時,必須注明響應單位全稱及采購項目編號,如造成詢價保證金無法退還,其責任由響應人承擔。
如供應商系姜堰區誠信保證金供應商,則按《政府采購實行誠信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2、詢價保證金的處理:持有《誠信保證金證書》的供應商按《政府采購實行誠信保證金暫行辦法》(姜招管辦[2010]8號)執行。無《誠信保證金證書》未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在項目完成驗收合格后退還。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查處確認的:未取得《誠信保證金證書》的供應商其詢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取得《誠信保證金證書》的供應商從所繳納的誠信保證金中抵扣。
(1)報價截止時間后,供應商修改或撤回其詢價響應文件;
(2)供應商有擾亂投標市場秩序或存在相互串通報價行為;
(3)供應商成交后放棄成交資格或拒簽合同;
(4)在未征得使用方同意的情況下,拖延交貨;
(5)交貨質量及服務與詢價公告要求或者報價函中承諾不一致的;
四、報價要求
1、如采購人所采購的貨物的型號、參數有誤或詢價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視性或者其他違法內容的,報價人應在詢價公告發布后1日內向區交易中心提出疑問,以便區交易中心及時更正詢價公告。
2、參與報價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標準,按照國家“三包”規定提供售后服務。
3、供應商的報價須包含產品費用、輔材費、安裝費、培訓費、售后服務費等所有費用。
4、供應商報價函中承諾的內容必須完全響應本公告規定。產品供貨及安裝必須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所簽訂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貨地點在泰州市姜堰區境內。
5、供應商必須按報價函規定樣式對所參與的分包進行報價,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按各分包分別單獨密封包裝,同時在各分包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分包號。否則作無效處理。
6、供應商可在報價函的同時附以下資料(僅供詢價小組評審時參考):
(1)技術支持及售后服務承諾;
(2)優惠措施及優惠條件。
五、詢價響應文件的簽署和份數
1、供應商應按本詢價公告要求編制詢價響應文件,詢價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單獨裝訂成冊,詢價響應文件的封面應注明“正本”、“副本”字樣。
2、詢價響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寫。正本與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
3、詢價響應文件須由供應商在規定位置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簽署,供應商應寫全稱。
4、詢價響應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錯漏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詢價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
六、報價須知
1、響應文件由響應函、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響應人保證金交納憑證復印件、本詢價公告及采購需求要求供應商須提供的其他資料、響應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等內容組成,具體要求詳見附件詢價響應文件。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備注:響應人為持有《誠信保證金證書》的供應商,可不提供營業執照,但須提供《誠信保證金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成交供應商確定方法:在符合資格要求、采購需求及報價函要求等規定和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按照各分包總報價最低成交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若報價相同,則采取抽簽形式確定供應商。
3、無效響應文件的確認:
報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響應文件無效:
(1)未按規定交納詢價保證金的;
(2)響應文件未按規定的期限、地點送達的;
(3)響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4)不具備詢價公告中規定的資格要求或未按采購文件規定的要求提供資格證明文件的;
(5)響應文件未按詢價公告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填寫的;
(6)響應文件書寫潦草、字跡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
(7)響應文件中有詢價公告未允許提供的選擇性內容的;
(8)不同報價人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的;
(9)不同報價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報價事宜的;
(10)不同報價人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報價呈規律性差異的;
(11)不同報價人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的;
(12)項目(分包)總報價超過本項目(分包)預算的;
(13)提供虛假材料的(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格證明文件等);
(14)響應文件內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詢價公告中規定的其它實質性要求的。
4、報價函一經認可,即為簽訂合同的最終依據。采購合同由成交供應商與采購單位簽訂,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合同見證。詢價公告、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5、供應商在報價過程中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報價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供應商有欺詐等不誠實行為及違反合同約定等行為,經監管部門查實后將有可能受到列入“黑名單”、網上通報等處理。希望各供應商在認真閱讀詢價公告各條款后慎重進行報價。
6、供應商應當查看詢價公告中的貨物能否按采購需求和供貨時限供貨,如不能滿足,則不應進行報價,否則如果成交后不能供貨將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詢價保證金沒收、賠償采購單位損失、影響供應商資信等級考評甚至可能被列入“黑名單”等)。
7、付款方式:貨物安裝完畢,經采購單位組織驗收小組驗收合格,采購人依據采供雙方簽定的政府采購供貨合同和成交通知書內容出具驗收單后,付項目采購款的90%,10%的質保金質保期后全額無息支付。
8、凡參加本次報價的供應商一律視為接受本次詢價公告中各項條款要求。
七、響應截止時間和地點
響應人應于2017年12月6日 上 午 9:00 前(不接受郵寄和傳真報價),將詢價響應文件送達到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開標 二 室,逾期送達拒絕接收。
八、詢價時間和地點
2017年12月6日 上 午 9:00 整,泰州市姜堰區上海路88號(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開標 二 室。)
九、聯系方式
1、采購機構聯系人:黃女士,聯系電話:0523-88817880,聯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泰州市姜堰區上海路88號),郵政編碼:225500。
2、采購人:泰州市姜堰區教育局,聯系人:仲先生, 聯系電話:88088507 ,學校聯系人:邰先生,聯系電話: 15961097196 郵政編碼:225500。
2017192附件1.xls
2017192紙質詢價附件2.doc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