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單位 | 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校 | 所在地區 | 江蘇 |
開標時間 | 2017-09-01 | 招標類型 | 公告 |
招標編號 | SZCL2017-G-011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8-11 |
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校關于廚房設備項目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蘇州誠聯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校的委托,對其要求采購的廚房設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和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SZCL2017-G-011。
二、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1、項目名稱:廚房設備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采購預算:壹佰叁拾萬元整(¥1300000.00)
4、交貨日期:必須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供貨、安裝和驗收。中標人必須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
三、合格投標人的一般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合格投標人的特殊條件
1、需為所投產品生產廠家或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經銷商。
2、所投產品生產廠家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燃氣灶具)、衛生生產許可證(消毒類)、工業和商業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生產許可證。
3、投標單位具有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從事安裝、維修作業在職人員3名及以上并取得燃氣管理部門頒發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4、在蘇州地區有固定售后服務場所及安裝、維修作業人員(如投標單位非蘇州地區注冊的單位則須提供該公司在蘇州地區駐有長期售后服務機構的相關證明文件及其機構具有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含營業執照復印件、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在職維修人員3名及以上并取得燃氣管理部門頒發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報名及獲取采購文件
1、本項目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供應商進入“蘇州市政府采購網”的“網上報名”系統注冊企業基本信息,注冊成功后攜帶相關資料至蘇州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任意網點進行審核并申領CA證書,申領時說明為“蘇州市級政府采購項目專用CA證書”。
2、供應商進入“蘇州市政府采購網”的“網上報名”系統,輸入注冊時設置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登錄后通過采購項目類別和內容查找擬報名的政府采購項目,插入CA證書并點擊“報名”按鈕報名。報名成功后,系統會顯示報名成功確認單以供打印。報名成功的供應商不可撤銷報名。
3、報名成功的供應商應攜帶CA證書至開標現場。開標時,采購代理機構通過報名成功供應商的CA證書進行報名解密,接收供應商的CA證書并完成解密步驟的時間為投標文件接收時間,因供應商未按要求預留解密時間,造成開標時間前未能完成現場解密步驟的,視為未報名參加該采購項目。未能完成現場報名解密步驟的供應商,視為未報名參加該采購項目。
4、電子采購文件“蘇州市政府采購網”上發布,報名供應商自行從“蘇州市政府采購網”的“采購公告”中獲取。
5、報名成功的供應商通過“蘇州市政府采購網”的“采購公告”自行查看所報項目的補充通知。
6、在網上報名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
(1)江蘇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統開發商):0512-68617635。
(2)蘇州市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網點,詳見:蘇州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項目實行供應商網上報名的通知[蘇財購字〔2016〕23號]。
(3)蘇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0512-68616620。
7、本項目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8月18日16:00時。
六、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1、開始時間:2017年9月1日13:00時起。
2、截止時間:2017年9月1日13:30時止。
3、接收地點:蘇州市三香路3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東區二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
4、接收人:公證處。
七、開標有關信息
1、開標時間:2017年9月1日13:30時。屆時準時開始,逾時視作自動放棄。
2、開標地點:蘇州市三香路3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東區二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
八、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1、采購單位:
(1)單位名稱:蘇州市第十二中學校。
(2)聯系人員:汪老師。
(3)聯系方式:13862597580。
2、招標代理機構:
(1)單位名稱:蘇州誠聯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單位地址:蘇州市彩香路6號金閶科技產業園3號樓3301室。
(3)聯系人員:王艷、戈蕾。
(4)聯系方式:0512-68301744,0512-68302172(傳真)。
3、蘇州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監督電話:0512-68616651。
九、其他應說明事項
本公告同時在以下媒體上發布:
1、中國政府采購網。
2、江蘇省政府采購。
3、蘇州市政府采購網。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
1502429752121SZCL2017-G-0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