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湯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服務采購第一次更正
關于JNZC-2015015南京市江寧區湯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服務采購第一次更正的公告
一、原采購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購項目名稱:南京市江寧區湯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服務采購
原采購項目編號:JNZC-2015015
二、更正信息
原談判文件P15頁第3點食堂服務內容要求現更正為: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廚房、餐廳及部分廚房設備供供應商無償使用,供應商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食堂財產應有保管維修的義務,若財產產生人為損壞,供應商需照價賠償。
(2)、供應商自行采購、加工食材,保證質量。供應商管理期間一切材料,如:水電費、煤氣及油、鹽、米、菜、柴等由其自行交納和采購。
(3)、供應商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病人及陪護家屬、中心接待外單位來院工作人員提供用餐,在食堂就餐只收成本費,不準加收其它費用。保證全年無間斷向院方員工、病員及陪護家屬提供午餐和晚餐供應,餐標7元/人次【一大葷(或兩小葷)、兩素、一湯、四兩米飯】,值班人員工作餐實行用餐簽字,每月與院方結算一次。其他非值班人員用餐由供應商自行收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接待外單位來院工作人員用餐在就餐之前必須由中心主任或中心辦公室通知用餐人數和標準,除此之外食堂不可擅自提供飯菜,否則由食堂當事人自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來人招待按照成本價予以記賬、簽字,每月憑簽字的單據結算一次。
(4)、供應商自行安排廚房員工,并負責廚房、餐廳內環境衛生,保持室內環境衛生整潔,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蟲及其孳生條件。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另,其他相關要求不變。
注:請供應商注意查看并相互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