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辦學保障條件-設備購置-學生食堂設備購置招標公告
項目名稱:改善辦學保障條件-設備購置-學生食堂設備購置
項目編號:QX163ZBBJ08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招標用途:教學
項目簡要招標內容及相關要求:
(一)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人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燃氣灶具);
7.投標人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
8.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證書;
9.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報名及購買文件時需由擬派項目經理攜帶下列項證明文件原件及所有資料復印件(復印件須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原件審核后退還報名單位):
1、投標人合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或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社保登記證書、資質證書(投標人資格要求6-8項);
3、擬派項目經理任命書及身份證(項目經理自報名之日起至項目最終驗收合格,不得更換);
4、企業未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的承諾書;
5、投標人近三個月(2016年7月--9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并提供每個月的詳細繳納明細單,須將項目經理相關信息標注。
6、投標人近三個月(2016年7月--9月)依法納稅的有效的入賬票據憑證,并提供每個月的詳細繳納明細單。
8、投標人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兩年度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無法提供審計報告,則須提供銀行出具針對本項目的資信證明;
9、投標截止日前2個月內檢查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無行賄記錄查詢結果證明
所有資料審核備案后方能購買本次項目的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人民幣,若郵購,每份加收人民幣50元,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報名購買文件時間: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方莊南路2號亞勝鉑第公館B座1112室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16年11月17日13:30時(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北洼路17號
評分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詳見招標文件)
項目預算金額:203.16436萬元
招標人名稱:首都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招標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洼路33號
聯系人、電話:李老師? 010-68902905
招標代理機構全稱:山東齊信招標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方莊南路2號亞勝鉑第公館B座1112室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人:何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電話:010-57539676
山東齊信招標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