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項目成交公告
一、項目編號:LHZC2020-060(招標文件編號: LHZC2020-060)
二、項目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盤錦宏遠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商西小區1-45-96-1-102
中標(成交)金額:46.8000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盤錦宏遠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 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 | 食堂勞務外包、駕駛員勞務外包 | 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廚房工作人員,提供食堂就餐、廚房餐廳設備日常保養等其他有關服務;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駕駛員,提供車輛保障服務;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勤雜人員,提供衛生清潔、報刊收發、花卉養護、茶水供應等后勤保障服務 |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期限3年。承包合同每年簽訂一次,在招標人落實下一年度財政預算的前提下,且本項目服務內容及服務要求不變、價格浮動在±10%之間,雙方協商同意,經財政批準后,可依據本次招標結果所簽訂的合同順延一年,最多續簽二年。如國家工資上調或社會統籌保險調整等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 承包方承包期間,應做到環境優雅、食品衛生、質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儉節約工作;承包方提供的駕駛員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服務熱情,服從車輛管理員的領導和安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局有關規章制度,為全局干部職工提供安全、優質的車輛保障服務;承包方負責勤雜人員的管理。勤雜人員實行坐班制度,并嚴格請銷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在班期間應在崗等候,做到隨叫隨到。(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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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賴永春(高級工程師)、王曉紅(高級工程師)、劉明珠(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980號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0.700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
地址:盤錦遼東灣新區行政中心E座
聯系方式:姜工、0427-880088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盤錦市興隆臺區泰山路東躍街裕祥融城小區5#601
聯系方式:鄭志強、0427-287531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姜工
電 話: 0427-8800885
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項目.pdf
政府采購項目 服務類 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 項目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 員勞務外包項目 項目編號:LHZC2020-060 采購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 采購代理機構: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 司 目 錄 采購公告........................................................................................................................3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3 第二章 響應文件內容及格式....................................................................................21 第三章 服務需求........................................................................................................43 第四章 磋商內容、磋商過程中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48 第五章 評審辦法........................................................................................................49 第六章 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及格式............................................................................55 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 員勞務外包項目的采購公告 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 委托,對 中華 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項目(項目編號:LHZC2020-060)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現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 一、采購人的采購需求 包號 包組名稱 主要服務需求 01 勞務外包 詳見磋商文件 二、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 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 480000.00 元/年。 最高限價金額:人民幣 480000.00 元/年。 三、合格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與磋商; 7、合格供應商還要滿足的其它資格條件:無 四、采購文件的領取 采購文件領取時間: 2020 年 11 月 27 日 08 時 30 分 起至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6 時 30 分 止(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采購文件領取方式:現場領取 采購文件領取地點: 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采購文件發售價格:人民幣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領取文件其他說明(適用于現場領取方式): 購買采購文件時須攜帶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主體證明文件;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身份證明書;3、授權委托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非 法人組織負責人、自然人本人購買采購文件的無需提供)。 六、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磋商會議時間及地點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磋商會議時間: 2020 年 12 月 08 日北京時間 14 時 00 分 遞交響應文件及磋商會議地點: 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4 日 八、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 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 1、接收質疑函方式:書面紙質質疑函 2、質疑函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定和財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詳見遼寧政府采購網)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 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 15 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 地 址:盤錦遼東灣新區行政中心 E 座 項目聯系人:姜工 聯系電話:0427-8800885 采購代理機構: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盤錦市興隆臺區泰山路東躍街裕祥融城小區 5#601 項目聯系人:鄭志強 聯系電話:0427-2875330 開戶行:盤錦銀行開發區支行 賬戶名稱: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賬 號:6600 8013 0900 0130 37 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7 日 5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 一 供應商須知表 條款號 項 目 內 容 1.1 采購人 名 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 地 址:盤錦遼東灣新區行政中心 E 座 聯系人:姜工 電 話:0427-8800885 1.2 采購代理機構 名 稱: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盤錦市興隆臺區泰山路東躍街裕祥融城小區 5#601 聯系人:鄭志強 電 話:0427-2875330 1.3.4 合格供應商人還要 滿足的其它資格條 件 詳見競爭性磋商公告 1.3.5
是否為專門面向中 小企業采購 ?是 ?否 1.4 聯合體響應 是否允許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否 1.4.8
聯合體的其他資格 要求
無 2.2
項目預算金額、最 高限價 預算金額:480000.00 元/年 最高限價:480000.00 元/年 4 計量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其他: 6.1
現場考察、磋商前 答疑會 ?不組織 ?組織,時 間: 地 點: 聯系人: 電 話: ?組織,采購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書面形式通知。 6 11.3 樣品或演示 ?不需要提供樣品 ?需要提供樣品 1、遞交樣品的截止時間: 年 月 日 : (北京時間) 遞交樣品地點: 遞交樣品聯系人: 遞交樣品聯系電話: 2、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 3、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檢測機構要求、檢測內容等) 4、樣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應商的樣品將由采購人進行保管、封存, 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未成交的供應商提供的樣品,應當由采購人進行 保管、封存,成交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應商自行領 回或經未成交供應商同意后自行處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時間: 演示地點: 演示順序: 2、演示要求:(內容、設備等要求) 12.1 響應報價貨幣要求
?所有響應文件中均按貨幣進行報價。 ?其它: 13.1 磋商保證金 1.磋商保證金金額:8000.00 元(捌仟元整) 2.磋商保證金繳納時間:同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3.磋商保證金繳納方式:□保函 ?支票 ?電匯 □其他: 保證金收款人銀行信息: 開 戶 名: 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開 戶 行: 盤錦銀行開發區支行 賬 號: 6600 8013 0900 0130 37 4.保證金退還方式:1)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 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2)退保證金所需材料:(1)反開收據,標明項目名 稱,蓋財務章;(2)交投標保證金時銀行回執單復印件,蓋公章; 5.保證金退還咨詢電話:0427-2875330 6.其它: 無 15.1 響應有效期 60 日歷日 16.1 響應文件份數 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電子文檔 1 份。 7 18.1
遞交響應文件截止 時間、地點:
詳見采購公告,以采購公告規定時間、地點為準。 20.1 開啟時間、地點: 詳見采購公告,以采購公告規定時間、地點為準。 21.2 磋商小組組成 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 1 人,評審專家 2 人組成,共 3 人。 24.1 樣品的評審辦法以 及評審標準 演示的評審辦法及 評審標準 無 29.2 評審辦法 綜合評分法 31.2
推薦成交候選供應 商的數量
3 名 33
確定成交供應商的 方式 成交供應商數量:1 名 ?采購人委托磋商小組直接確認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確認成交供應商 37.1 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收取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金額: 履約保證金遞交時間: 履約保證金遞交方式:□保函 □支票 □電匯 賬戶信息: 開 戶 名: 開 戶 行: 賬 號: 履約保證金退還時間及規定: (注:財政部門鼓勵采用保函的方式遞交履約保證金,具體辦理流程參閱遼 寧政府采購網) 38 采購代理服務費 ?本項目不收取采購代理服務費 ?本項目收取采購代理服務費 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由 成交供應商 向采購代理機構予以支付。 支付標準:按照國家發改價格[2011]534 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 號文件規定 支付形式:現金或電匯 支付時間: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 41.3 質疑 一、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 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1. 接收質疑函的方式:接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紙質疑函 聯系單位:遼寧遼河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8 聯系電話:0427-2875330 通訊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泰山路東躍街裕祥融城小區 5#601 2. 質疑函的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定和 財政部門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 二、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提出質疑,否則 針對再次提出質疑將不予接收。(采購程序環節分為:磋商公告、采購文件、 采購過程、成交結果) 注:表格中“?”項或“■”項為被選中項。 9 二 總則 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供應商 1.1 采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本項目采購人見供 應商須知表 1.1 條。 1.2 采購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或從事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本項目的采購 代理機構見供應商須知表 1.2 條。 ★1.3 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本 項目的供應商及其響應貨物須滿足以下條件: 1.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 商。 1.3.2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條件的規定,遵守本項目 采購人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 1.3.3 以采購代理機構認可的方式獲得了本項目的采購文件。 1.3.4 符合供應商須知表 1.3.4 條中規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供應商須知表 1.3.5 條中寫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如供應商為非中小企業且 所響應產品為非中小企業產品,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4 如供應商須知表 1.4 條中允許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的,對聯合體規定如下: 1.4.1 兩個以上供應商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參加采購活動。 1.4.2 聯合體各方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4.3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殊要求,聯合體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相關規定。 1.4.4 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參加采購活動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 責任。 1.4.5 大中型企業、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 加采購活動,共同參加采購活動協議中應寫明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共同參加 采購活動協議響應總金額的比例。 1.4.6 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較低的資質等級 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 1.4.7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 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 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2)聯合體成交的,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 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10 1.4.8 對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的其他資格要求見供應商須知表 1.4.8 條。 ★1.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其相關響應將被認 定為無效響應。 ★1.6 為本項目提供過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 得再參加本項目上述服務以外的其他采購活動。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7 供應商在磋商過程中不得向采購人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影響其正常決策行 為。一經發現,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2.資金來源 2.1 本項目的采購人已獲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簽訂的合同項下的資金(包括財政性資 金和本項目采購中無法與財政性資金分割的非財政性資金)。 ★2.2 項目預算金額和分項或分包最高限價見供應商須知表 2.2 條。 ★2.3 供應商報價超過采購文件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分項、分包最高限價的,其響應文件將 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3.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磋商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對不 同文字文本響應文件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4.計量單位 除供應商須知表 4 條中有特殊要求外,響應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采用中華人民 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5.磋商費用 不論磋商的結果如何,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有關的費用。 ★6.現場考察、磋商前答疑會 6.1 供應商須知表 6.1 條規定組織現場考察或磋商前答疑會的,采購人按供應商須知表 6.1 條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供應商現場考察或磋商前答疑會,或者在領取采購文件期限截止后 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采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 6.2 由于未參加現場踏勘或磋商前答疑而導致對項目實際情況不了解,影響技術文件編制、 響應報價準確性、綜合因素響應不全面等問題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6.3 現場考察及磋商前答疑會所發生的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7.適用法律 本項目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磋商小組的相關行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 暫行辦法》及本項目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約束,其權利受到上述法律法 規的保護。 11 三 采購文件 8.采購文件構成 8.1 采購文件共六章,內容如下: 采購公告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 第二章 響應文件內容及格式 第三章 貨物需求 第四章 磋商內容、磋商過程中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第五章 評審辦法 第六章 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及格式 ★8.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采購文件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等。如供應商沒有按照采購文件 要求提交資料,或者響應文件沒有對采購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可能導致其響應文件被認定 為無效響應。 9.采購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9.1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采購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應當在遞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至少 5日前,在原公 告發布媒體上發布變更公告,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購文件的供應商,不足 5 日的,應 當順延首次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采購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約束力。供 應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及時向采購代理機構回函確認。 四 響應文件的編制 10.響應范圍 10.1 項目有分包的,供應商可對招標文件其中某一個分包或幾個分包進行響應。 ★10.2 供應商應當對所響應分包采購文件中“服務需求”所列的所有貨物內容進行響應, 如僅響應分包中某一包的部分內容,其該包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0.3 無論采購文件第三章服務需求中是否要求,供應商所響應的服務均應符合國家強制性 標準。 11.響應文件構成 ★11.1 供應商應完整地按采購文件提供的響應文件格式及要求編寫響應文件。響應文件應 包括資格證明文件、符合性證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體詳見第二章 響應文件內容及 格式。 12 11.2 供應商應按采購文件提供的格式編寫響應文件。采購文件提供標準格式的按標準格式 填列,未提供標準格式的可自行擬定。 11.3 樣品或演示要求詳見供應商須知表 11.3 條。 ★12.響應報價 12.1 所有響應均按供應商須知表 12.1 條中要求貨幣進行報價。供應商的響應報價應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的規定,為 保證公平競爭,如有服務主體部分的贈與行為,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2.2 供應商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在相關表格中標明響應貨物及伴隨服務的單價和總價,并由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 12.3 供應商提交的最后報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 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響應,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2.4 每種服務只能有一個響應報價。采購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條件的報價。 12.5 除非采購文件另有規定,報價原則上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13.磋商保證金 13.1供應商應提交供應商須知表13.1條中規定的磋商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3.2 磋商保證金繳納人、采購文件領取人、提交響應文件登記人和供應商必須為同一組織 機構或聯合體內不同成員單位,否則將視同未按采購文件規定交納保證金。 13.3 供應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購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須知第 37.1 條的規定 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4)成交后不按本須知第 38.1 條的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5)成交后不按本須知第 39 條的規定繳納采購代理服務費的; (6)采購文件規定的其他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13.4 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的,可以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證金。以一方名 義提交磋商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13.5 磋商保證金的退還 13.5.1 成交供應商應在與采購人簽訂合同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及時聯系保證金收受機構 辦理磋商保證金退還手續。 13.5.2 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暨成交結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個工 作日內無息退還。供應商應及時聯系保證金收受機構辦理退還磋商保證金手續。 13.5.3 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撤回已提交的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應自采購人或 者采購代理機構收到供應商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及時聯系保證金收受機構辦 13 理磋商保證金退還手續。 13.5.4 政府采購擔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相應責任。 ★14.證明響應標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文件 14.1 供應商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響應內容符合采購文件規定。該證明文件是響應文件 的一部分。 14.2 上款所述的證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 ★15.響應有效期 15.1 響應應在供應商須知表 15.1 條中規定的響應有效期內保持有效。響應有效期不滿足要 求的響應,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5.2 在特殊情況下,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原響應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供應商延長響應的有效期。接受該要求的供應商將不會被要求和允許修正其響應,且本 須知中有關磋商保證金的要求須在延長的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供應商可以拒絕延長響應有效 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證金將及時無息退還。上述要求和答復都應以書面形式提交。 ★16.響應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6.1 供應商應按供應商須知表 16.1 條中的規定,準備和提交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和電子文 檔,每份響應文件封皮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16.2 響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書寫,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 負責人)或經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購文件規定在響應文件上簽字、加蓋單位印章。委托代 理人須持有書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并將其附在響應文件 中。如對響應文件進行了修改,則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在每一修改處簽字。響應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16.3 所有響應文件采用不可拆裝的膠訂方式裝訂,否則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6.4 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無法辨認、表達不清或裝訂不當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 五 響應文件的遞交 ★17.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7.1 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裝訂成冊、密封,將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電子文檔密封,并進行 包封。 17.2 所有包裝封皮上均應: (1)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號、供應商名稱和“在(磋商會議時間)之前不得啟封” 的字樣。 (2)在封口處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14 17.3 如果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18.遞交響應文件截止 18.1 供應商應在供應商須知表 18.1 條中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遞交到供應商須知 表 18.1 條中規定的地點。 18.2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按本須知的規定,延遲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在此情況 下,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受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 長至新的截止時間。 ★19. 響應文件的接收、修改與撤回 19.1 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收。 19.2 遞交響應文件以后,如果供應商要進行修改或撤回響應文件,須提出書面申請并在提 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磋商地點,供應商對響應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本須知規定 編制、密封、標記。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予以接收,并視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否則, 修改后的響應文件或撤回行為無效。 19.3 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之后,除需提交最后報價外,供應商不得對其響應文件做任 何修改; 19.4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對所接收并進行磋商的響應文件概不退回。 六 磋商及評審 ★20.磋商會議 20.1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按供應商須知表 20.1 條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磋商會議, 并邀請所有供應商代表參加。 供應商不足 3 家的,不得繼續磋商。 20.2 由供應商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進行記錄。 20.3 供應商代表對磋商會議過程有疑義,以及認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相關工作人員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場提出詢問或者回避申請。 ★21.組建磋商小組 21.1 按照《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依法組建磋商小組,負責本 項目評審工作。 21.2 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 3 人以上單數組成。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項目, 磋商小組應該由 5 人以上單數組成。本項目磋商小組組成詳見供應商須知表 21.2 條。 ★22.資格審查 22.1 磋商小組依據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內容,對供應商的資格(提交的資格證明 材料)進行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 15 不足 3家的,不得進入下一階段評審,但本須知 22.2 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22.2 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 在采購過程中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 2 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繼 續進行。 22.3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在磋商會議時間前一個工作日至資格性審查結束前的期間內 查詢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供應商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其響應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22.3.1 不良信用記錄指:供應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購嚴重 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或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 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及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記錄。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采購活動的,聯合體任何成員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記錄的,聯合體響應 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22.3.2 查詢及記錄方式:采購代理機構經辦人將查詢網頁打印并存檔備查。供應商不良信 用記錄以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在本采購文件規定的查詢時間之后,網站信息發生的任何變更均不再作為評審依據。 供應商在自行提供的與網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證明材料亦不作為資格審查依據。 ★23.符合性審查 23.1 符合性檢查是指依據采購文件的規定,從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對采購文件的響 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采購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做出響應。供應商應按照第二章《響 應文件內容及格式》中的相應要求,提交符合性證明材料。未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不能 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響應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數量不足 3家的, 不得作進一步的比較和評價,本須知第 23.2 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23.2 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 在采購過程中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 2 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 繼續進行。 24.樣品及演示 24.1 供應商須知表 11.3 條中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或演示的,按照供應商須知表 24.1 條中 樣品或演示的評審辦法以及評審標準進行評審。 24.2 采購活動結束后,對于未成交供應商提供的樣品,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經未成交供應商 同意后自行處理;對于成交供應商提供的樣品,應當按采購文件規定進行保管、封存,并作 為履約驗收的參考。具體內容見供應商須知表 11.3 條。 25.響應文件的澄清 25.1 在磋商期間,磋商小組可以書面要求供應商對其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補正。供應商的澄清、說 16 明或補正應在磋商小組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不得超出響應文件范圍或者改變響 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供應商拒不進行澄清、說明、補正的,或者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書 面澄清、說明、補正的,其響應文件將被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25.1.1 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 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25.1.2 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補正將作為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25.2 響應文件報價出現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定修正: (1)響應文件中報價一覽表內容與響應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一覽表為準; (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報價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 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25.3 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最后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 影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磋商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 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響應 處理。提交 證明材料的合理時間按第五章 評審辦法規定執行。 ★26.磋商 26.1 磋商小組將集中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采購 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其他供 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 26.2 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采購文件和磋商情況,經采購人代表確認后變動采 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例等實質性內容。 26.3 對采購文件作出實質性變動是采購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將以書面形式同時 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26.4 供應商應當按照采購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組織負責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27.最后報價 27.1 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將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且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少于 3家,本須知第 27.2 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27.2 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開展采購的“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 成果轉化項目”,或符合 23.2 規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可以為 2 家。 27.3 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17 27.4 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磋商情況退出磋商,退出 磋商不視為撤回響應文件,退出磋商不影響退出磋商的供應商對已經遞交的響應文件承擔法 律、法規和采購文件中規定的相應責任。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退還退出磋商的供應商 的保證金。 ★28.響應無效 28.1 在比較與評價之前,根據本須知的規定,磋商小組將審查每份響應文件是否實質上響 應了采購文件的要求。 實質性要求是指采購文件中帶有★號標識內容(包括本級及其下級編號中所有內容)等 文字說明的要求。 對采購文件的實質性要求進行響應是指與采購文件中帶有★號標識內容的文字說明、條 款、條件和規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響應文件沒有對采購文件的實質性要求進行響應,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供應商不 得再對響應文件進行任何修正從而使其響應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 磋商小組決定是否實質性響應只根據采購文件要求、響應文件內容及財政主管部門指定 媒體發布的相關信息。 28.2 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響應文件將被認定為無效響應: (1) 未按采購文件的規定提交磋商保證金的; (2) 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要求簽署、蓋章的; (3) 供應商的報價超過了采購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 (4) 不具備采購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規和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的。 (6) 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檢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 履約的,且供應商未按照規定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 (7) 響應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8) 屬于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其他無效響應情形的。 29.比較與評價 29.1 經符合性審查合格的響應文件,磋商小組將根據采購文件第五章確定的評審辦法,對 其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的比較和評價。 29.2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財政部 司法 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和《三部門聯 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的規定,對于非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在滿足價格扣除條件且在響應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業聲明函》 等相關材料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 業的證明文件的供應商,其最后報價扣除 6-10%后參與評審。具體見采購文件第五章 評審 18 辦法。 29.3 依據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財庫〔2019〕 27 號)的規定,對于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的項目,在滿足價格扣除條件且在投 標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聲明函》的投標人,對其投標報價扣除后 參與評審。對具體辦法詳見第五章 評審辦法。 ★30.終止本次磋商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本次競爭性磋商,重新開展采購 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除本須知 27.2 條規定的情形外,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 預算的供應商不足 3家的。 (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31.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推薦原則及標準 31.1 除第 35 條規定外,磋商結束后,除了算數修正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進行的價格扣除 外,不對供應商的響應價格進行任何調整。評審結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響應報價由低到高順 序排列。報價相同的處理方式詳見 第五章 評審方法。 31.2 磋商小組將按供應商須知表 31.2 條中規定的數量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 31.3 因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產生其他問題,由磋商小組集體研究處理。 ★32.保密原則 32.1 評審將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32.2 有關人員應當遵守評審工作紀律,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評審過程中獲悉的 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七 確定成交 33.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購人在收到評審報告 5 個工作日,從評審報告提出的成交候選供應商中,根據質量和 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也可以書面 授權磋商小組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本項目成交供應商確定方式詳見供應商須知表 33 條。 ★34.采購任務取消 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時,采購人有權拒絕任何供應商成交,且對受影響的供應商不 承擔任何責任。 35.成交通知書 35.1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在遼寧省政府 19 采購網及其地方分網媒體上公告成交結果,同時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35.2 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36.簽訂合同 36.1 成交供應商應當自發出成交通知書之日起 30 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購標的、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36.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拒 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6.3 采購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所簽訂的 合同不得對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 應商提出超出采購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 訂立背離采購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 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36.4 成交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 商名單排序,確定下一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拒絕 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成交供應商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采購活動。 ★37.履約保證金 37.1 成交供應商應按照供應商須知表 37.1 條規定向采購人繳納履約保證金。 37.2 如果成交人沒有按照上述履約保證金的規定執行,將視為拒絕簽訂放棄成交資格,成 交人的磋商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在此情況下,采購人可確定下一成交候選供應商為成交人, 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38.采購代理服務費 成交供應商須按照供應商須知表 38 條規定,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采購代理服務費。 39.廉潔自律規定 39.1 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政府采購代理業務,不得與采購人、供 應商惡意串通操縱政府采購活動。 39.2 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接受采購人或者供應商組織的宴請、旅游、娛樂,不得收 受禮品、現金、有價證券等。 40.人員回避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及其相關人員有法律法規所列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 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 41.質疑與接收 41.1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 磋商采購方式暫行辦法》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向采購人或其委 20 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41.2 質疑供應商應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詳見遼寧政府采購 網)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要求,在法定質疑期內以紙質形式提出質疑,針對同 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質疑期的、重復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內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 訴辦法》的,質疑供應商將依法承擔不利后果。 41.3 采購代理機構質疑函接收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見供應商須知表 41.3 條。 42.履約驗收 本項目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遼寧省 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管理辦法》(遼財采〔2017〕603 號)的要求進行驗收。 21 第二章 響應文件內容及格式 一、響應文件、電子文檔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錄 序號 內容 格式 1 響應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1 2 響應文件的封皮 2 3 響應文件的目錄 3 二、資格證明材料(★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序號 資格證明材料 格式 1
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復印件或(須 加蓋單位公章)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三證合一的不需提供) 3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不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4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人參加磋 商的須提供)
5 6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聲明函 6 7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7 8 其它資格證明文件(如適用,按供應商須知表 1.3.4 要求描述) 9 信用記錄(采購代理機構將在資格審查期間內查詢) 三、符合性證明材料(★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序號 符合性證明材料審查內容 格式 1 響應函 8 2
遞交磋商保證金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保函形式遞交的保證金,正本應放入保函 原件) 3 報價一覽表 9 4 服務價格明細表 10 5 服務需求響應表 11 6 商務條款偏離表 12 7 供應商關聯單位說明 13 四、其他材料 22 序號
其他材料 (采購文件要求的以及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格式 1 監獄企業證明文件 2 《中小企業聲明函》 14 3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15 4 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聲明函 16 ...... 重要提示: 1、供應商提供的證明材料,除需要供應商填報或有特殊說明外,均須按要求提供。 2、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對于給定格式的文件內容,必須按照給定的標準格式進 行填報;對于沒有給定標準格式的文件內容,可以由供應商自行設計。供應商在裝訂響應文 件時,應嚴格按照本表中“響應文件裝訂順序”進行裝訂。 3、響應文件應用中文書寫。響應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時,應附中文譯 本,并加蓋公章。 4、“資格證明材料”所列內容即為采購項目的資格審查條件,有一項不符合要求,不 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5、“符合性證明材料”所列內容即為采購項目的符合性審查條件,有一項不符合要求, 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6、“其他材料”為供應商就采購文件要求的以及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相應材料。 23 格式 1 響應文件、電子文檔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響應文件/電子文檔 所響應包號:第 包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名稱(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時之前不準啟封(公章)—— 24 格式 2 響應文件的封皮 響 應 文 件 所響應包號:第 包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名稱 : 正本/副本 25 格式 3 目 錄 一、資格性證明材料 …… 二、符合性證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單位的響應文件由資格性證明材料、符合性證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組成,在此加蓋公 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保證響應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實、有效。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26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任職務: ,系 (供 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 特此證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27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受托人名稱: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住址: 電話: 現委托在委托人就(項目編號、項目名稱、包號)響應中,以我單位名義處理一切與之 有關的事務。 本授權書于年月日簽字或蓋章生效,無轉委托,特此聲明。 (※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委托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受托人:(簽字或蓋章) 詳細通訊地址: 郵 政 編 碼 : 傳 真: 電 話: 28 格式 6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聲明函 (格式自擬) 29 格式 7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 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采購人名稱) : 在本項目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我單位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 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 等行政處罰的重大違法記錄;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國政府采購網”(網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我單位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 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如發現我單位提供的聲明函不實時,我單位將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提供虛假材料的 規定,接受處罰。 特此聲明。 供應商: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響應的無需蓋章,需要簽字。 30 格式 8 響應函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根據貴方 (項目名稱 )項目的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 ),簽字代表 (姓名、職務) 經正式授權并代表供應商(名稱、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電子文檔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額為人民幣元的磋商保證金。 據此,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項目響應總價詳見報價一覽表。 (2)本項目有效期為自遞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 個日歷日。 (3)已詳細審查全部采購文件,包括所有補充通知(如果有的話)。 (4)在規定的磋商時間后,遵守采購文件中有關保證金的規定。 (5)我方不是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 供應商,我方不是采購代理機構的附屬機構。 (6)在領取成交通知書的同時按采購文件規定的形式,向貴方一次性支付采購代理服 務費。 (7)按照貴方要求,提供與其響應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完全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 最低價的響應。 (8)按照采購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9)我方承諾響應文件中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往來通訊請寄: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電子郵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供應商名稱(單位公章): 供應商開戶銀行(全稱): 供應商銀行帳號: 日期: 31 格式 9 報價一覽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報價單位:人民幣元 貨物名稱 磋商總價 磋商保證金 履約期限 履約地點 備注 小寫: 大寫: 最終報價 現場填報 注:1、此表中,磋商總價應和分項報價表的總價相一致 2、供應商應按磋商小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現場填報)。 供應商(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32 格式 10 服務價格明細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報價單位:人民幣元 序 號
名稱 人員配 置 履約期 限 履約地 點
單價 總價 備注 1 2 3 4 5 6 總價 注:1.各項服務詳細內容應詳細描述。如果供應商認為需要,每種服務填寫一份該表。 2.如果按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 3.如果不提供詳細分項報價將視為沒有進行實質性響應。 4.上述各項的詳細分項報價,應另頁描述。 5.如果報價一覽表內容與響應文件中分項報價表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一覽表內容為 準。 6.供應商應充分考慮項目實際情況、服務標準和需求,結合企業自身情況為保證服務標 準和需求可在本次投標報價中自行增加服務崗位和人數并包含在總報價中,但投標報價不得 少于招標人所要求的服務人數,投標時各崗位服務人員必須滿足本項目服務標準,中標后未 經采購人允許不得調整; 供應商(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33 格式 11 服務需求響應表 包號/品目號:01 服務內容:勞務外包 采購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實質性要求及重要指標用★標注(“★”必須標注在序號前),★標注項不 得負偏離,如果負偏離,則響應文件無效。 響應文件 響應內容 偏離
程度 偏離
說明 證明
資料 ★服務要求:(一)食堂勞務外包: 1、外包方式 (1)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廚房工作人員,提供食堂就餐、廚房餐廳設備日 常保養等其他有關服務。 (2)我方提供廚房、餐廳、相關設備(用具、炊具、餐具等)及必備的勞保 用品,財產清點列表后,提供承包方無償使用。 (3)承包期內,我方負責免費提供食堂用水、電。 (4)我方自行負責米面、蔬菜、肉、調味品、飲料及用具等原材料的采購供 應。承包方負責提供需求清單,對購進物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2、人員配備要求 承包方負責安排廚房員工及服務人員,支付相關人員的工資及社保等相關費 用。食堂服務共需 4 人(廚員 2 人,幫廚 1人,面點 1人)。每日 3 餐,一 年 365 日。分成一正一副兩個班次,早餐、午餐期間 4人全體上崗服務,晚 餐及節假日兩班交替輪崗。 3、管理服務要求 (1)承包方負責食堂的人員管理,廚房和餐廳設備的配備及設備維護。承包 期內,廚房設備必要的維修和添置,呈報我方批準,由承包方負責購置或維 修并承擔費用。承包期內,承包方必須確保承包使用的各種設備設施的完好 無損及正常使用,如因日常保養或操作不當而造成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時,承 包方需承擔相關維修費用。 34 (2)承包方應保證我方人員就餐,就餐時間內讓我方就餐人員隨時用餐。并 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機關工作人員用餐時間,原則上,早餐:8:00-8:30,午餐:11:30-12: 30,晚餐 17:00-18:00。內部招待根據來客情況及領導批示另行具體安排。 我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向承包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承包方應于積極配合, 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3)我方有權定期對飯菜質量、品種、營養搭配、環境衛生、服務態度進行 監督考核和指導,并有權要求承包方及時整改。 (4)我方有權對承包方派出的人員進行試用考核,不滿意的人員承包方應及 時調換。 (5)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安全的標準,定期對廚房從 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招聘的工作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體檢合格并持證上崗, 要做到穿著整潔、文明禮貌、熱情服務。 (6)承包方承包期間,應做到環境優雅、食品衛生、質量精,秩序好,并注 意做好勤儉節約工作。 (7)餐后認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蠅、鼠害等工作。 (8)承包方應自覺服從我方管理,并接受社會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合同期內,食堂消防、安全、衛生等由承包方負責。如因承包方責任發 生火災、食物中毒、環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并依 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10)承包方承包的食堂勞務,不準轉包。 (11)合同期滿承包方應按合同的規定將外包的物品完好無損的交付給我方, 如有損壞由承包方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按折舊價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二)駕駛員勞務外包: 1、外包方式 (1)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駕駛員,提供車輛保障服務。 (2)我方負責提供車輛,交由承包方無償使用。 (3)承包期內,我方負責提供車輛加油、路橋、保險等相關費用。 2、人員配備要求 承包方負責安排駕駛員,支付相關工資及社保等相關費用。駕駛員共需 3 人, 35 實行工作日坐班制,節假日如遇重要會議、特急文件取送、突發事件應急處 置等情況,需臨時安排加班。 3、管理服務要求 (1)承包期內,承包方負責駕駛員的管理,并確保車輛的完好無損及正常使 用。如因日常保養或操作不當而造成車輛故障,或因工傷、違章、人身意外 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產生的人員、車輛修理(保險公司合理理賠除外)等 全部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并負責與第三方賠償機構做好協調及相關手續辦 理;因車輛出險次數增加造成保費上漲的,上漲部分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提供的駕駛員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服務熱情,服 從車輛管理員的領導和安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局有關規章制度,為全局干部職工提供安全、優質的車輛保障服務。 (3)駕駛員實行坐班制度,并嚴格請銷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在班期間無 出車任務時應在崗等候,做到隨叫隨到,出車時攜帶證件齊全。 (4)定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保持車輛整潔。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 對車輛例行檢查,確保車輛狀況良好。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開車外出或將車輛 交給他人使用。 (5)每次出車前提前確認油量,確保油箱充足,車輛加油時必須持加油卡到 指定加油站加油。完成任務后,駕駛員應及時主動向車輛管理員報告,并將 車輛停放在單位規定區域。不準將車輛停放在餐飲場所、營業性休閑娛樂場 所等。 (6)嚴禁酒后駕車,遵守操作規程,不帶故障出車,不開英雄車、賭氣車, 服從交警指揮,杜絕違章行駛。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或發生事故時,應立 即報告車輛管理員,以便及時妥善處理。 (7)我方有權對駕駛員進行監督和指導,并有權要求承包方更換不合格人員。 在更換期間,承包方應保證我方工作的連續性,更換不合格人員所發生的費 用由乙方承擔。 (8)承包方對所雇傭的駕駛員予以辭退、解聘、開除等解除勞動合同時,所 發生的費用(包括勞動糾紛、勞動仲裁裁定的經濟補償等)由承包方承擔。 (9)如承包方需要更換駕駛員,應提前將更換人員的名單、簡歷告知我方, 通過我方考核后方可更換。 36 (10)承包方承包的駕駛員外包項目,不準轉包。 (三)勤雜人員勞務外包: 1、外包方式 (1)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勤雜人員,提供衛生清潔、報刊收發、花卉養護、 茶水供應等后勤保障服務。 (2)我方自行負責各類清潔設施、工具等的采購供應。 2、人員配備要求 承包方負責安排勤雜人員,支付相關工資及社保等相關費用。勤雜人員共需 1人,實行工作日坐班制。 3、管理服務要求 (1)承包方負責勤雜人員的管理。勤雜人員實行坐班制度,并嚴格請銷假制 度,不得遲到早退,在班期間應在崗等候,做到隨叫隨到。 (2)承包方提供的勤雜人員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服務熱情, 服從辦公室負責人的領導和安排,嚴格遵守局有關規章制度,為我方舉辦或 承辦的各類會議提供優質的后勤保障服務。 (3)勤雜人員負責局領導辦公室、會議室的地面打掃,以及桌椅、衣柜、門 窗等的清潔工作,并負責樓內花卉的澆灌、剪裁等保養工作。 (4)勤雜人員須做好日常巡視檢查工作,及時補充衛生間內洗手液、紙抽、 衛生紙等生活必需品,如發現未關好的水龍頭、照明燈等,要及時關閉;如 發現樓內設施損壞、管路泄露等故障,要及時報告物業維修。 (6)勤雜人員還須負責報刊收發、圖書室書刊整理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我方有權對勤雜人員進行監督和指導,并有權要求承包方更換不合格人 員。在更換期間,承包方應保證我方工作的連續性,更換不合格人員所發生 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8)承包方對所雇傭的勤雜人員予以辭退、解聘、開除等解除勞動合同時, 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勞動糾紛、勞動仲裁裁定的經濟補償等)由承包方承擔。 (9)如承包方需要更換勤雜人員,應提前告知我方,通過我方考核后方可更 換。 (10)承包方承包的勤雜人員外包項目,不準轉包。 37 其它
采購單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標人認為需說明及補充的內 容在此填列 填表說明: 1.“響應文件響應內容”一欄由供應商填寫。 2.“偏離程序”一欄根據“響應文件響應內容”與采購文件逐項對照的結果填寫。偏離必須用 “正偏離、負偏離或無偏離”三個名稱中的一種進 行標注。 3.“說明”一欄由供應商對偏離的情況做詳細說明。 供應商(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38 格式 12 商務條款偏離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序 號 采購文件的商務條款 (實質性要求及重要指標用★標注,★
標注項不得負偏離,如果負偏離,則響 應文件無效。) 響應文件響應內容
偏離 程度
說明 證明 材料 1 ★履約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 3 年。承包合同每年簽訂一次,在 招標人落實下一年度財政預算的 前提下,且本項目服務內容及服 務要求不變、價格浮動在±10% 之間,雙方協商同意,經財政批 準后,可依據本次招標結果所簽 訂的合同順延一年,最多續簽二 年。如國家工資上調或社會統籌 保險調整等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2 ★履約地點:盤錦海事局 3 ★付款方式及條件:每個月 25 日 服務完成并開具發票且驗收合格 后,次月支付上月的服務費用。 4 ★驗收標準:按照《關于印發遼 寧省省直單位政府采購合同履約 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 政采(2010)418 號】規定執行。 組織驗收主體:本項目的履約驗 收工作由采購人依法組織實施。 填表說明: 1.“響應文件響應內容”一欄由供應商填寫。 2.“偏離程度”一欄根據“響應文件響應內容”與采購文件逐項對照的結果填寫。偏 離必須用 “正偏離、負偏離或無偏離”三個名稱中的一種進行標注。 3.“說明”一欄由供應商對偏離的情況做詳細說明。 供應商(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39 格式 13 供應商關聯單位的說明 說明:供應商應當如實披露與本單位存在下列關聯關系的單位名稱: (1)與供應商單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其他單位; (2)與供應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 40 格式 14 《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 的規定,本公司為 (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 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 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請 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 單位的 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 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 (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本 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注:供應商為非中小企業的,無需填寫此聲明函。 供應商名稱(蓋單位章): 日 期: 41 格式 15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 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 位,且本單位參加 單位的 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由本單位 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 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注:1、供應商為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無需填寫此聲明函。 2、僅為本項目提供服務,未提供服務所伴隨產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寫。 3、如為本項目提供本單位伴隨產品的,請填寫此表格。 4、如為本項目提供的伴隨產品是其他單位生產的,無需填寫此表格,但需生產 單位按此格式出具此聲明。 供應商名稱(單位公章): 日 期: 42 格式 16 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 的通知》(財庫〔2019〕27 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單位,且本單位參加 單 位的 項目采購活動,由本單位提供物業服務,其中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達到公司員 工(含服務外包用工) %。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附:物業公司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 注:供應商為非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的,無需填寫此聲明函。 供應商名稱(單位公章): 日 期: 43 第三章 服務需求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項目 2、磋商內容: 承擔后勤服務類人員的日常管理、薪資發放及保險繳納等服務。 3、項目期限 外包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 3 年。承包合同每年簽訂 一次,在招標人落實下一年度財政預算的前提下,且本項目服務內容及服務要求不變、價格 浮動在±10%之間,雙方協商同意,經財政批準后,可依據本次招標結果所簽訂的合同順延 一年,最多續簽二年。如國家工資上調或社會統籌保險調整等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4、資金預算及資金來源: 項目預算 48 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性資金。 5、結算方式 分月結算,每月 25 日前由承包方提供正規發票。 二、服務需求: (一)食堂勞務外包: 1、外包方式 (1)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廚房工作人員,提供食堂就餐、廚房餐廳設備日常保養等 其他有關服務。 (2)我方提供廚房、餐廳、相關設備(用具、炊具、餐具等)及必備的勞保用品,財 產清點列表后,提供承包方無償使用。 (3)承包期內,我方負責免費提供食堂用水、電。 (4)我方自行負責米面、蔬菜、肉、調味品、飲料及用具等原材料的采購供應。承包 方負責提供需求清單,對購進物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2、人員配備要求 承包方負責安排廚房員工及服務人員,支付相關人員的工資及社保等相關費用。食堂服 44 務共需 4 人(廚員 2 人,幫廚 1 人,面點 1 人)。每日 3 餐,一年 365 日。分成一正一副兩 個班次,早餐、午餐期間 4 人全體上崗服務,晚餐及節假日兩班交替輪崗。 3、管理服務要求 (1)承包方負責食堂的人員管理,廚房和餐廳設備的配備及設備維護。承包期內,廚 房設備必要的維修和添置,呈報我方批準,由承包方負責購置或維修并承擔費用。承包期內, 承包方必須確保承包使用的各種設備設施的完好無損及正常使用,如因日常保養或操作不當 而造成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時,承包方需承擔相關維修費用。 (2)承包方應保證我方人員就餐,就餐時間內讓我方就餐人員隨時用餐。并做到新鮮 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機關工作人員用餐時間,原則上,早餐:8:00-8:30,午餐:11:30-12:30,晚餐 17:00-18:00。內部招待根據來客情況及領導批示另行具體安排。我方可根據實際需要, 向承包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承包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3)我方有權定期對飯菜質量、品種、營養搭配、環境衛生、服務態度進行監督考核 和指導,并有權要求承包方及時整改。 (4)我方有權對承包方派出的人員進行試用考核,不滿意的人員承包方應及時調換。 (5)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安全的標準,定期對廚房從業人員進 行健康檢查。招聘的工作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體檢合格并持證上崗,要做到穿著整潔、文明 禮貌、熱情服務。 (6)承包方承包期間,應做到環境優雅、食品衛生、質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 儉節約工作。 (7)餐后認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蠅、鼠害等工作。 (8)承包方應自覺服從我方管理,并接受社會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合同期內,食堂消防、安全、衛生等由承包方負責。如因承包方責任發生火災、 食物中毒、環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并依照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10)承包方承包的食堂勞務,不準轉包。 (11)合同期滿承包方應按合同的規定將外包的物品完好無損的交付給我方,如有損壞 由承包方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按折舊價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二)駕駛員勞務外包: 1、外包方式 45 (1)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駕駛員,提供車輛保障服務。 (2)我方負責提供車輛,交由承包方無償使用。 (3)承包期內,我方負責提供車輛加油、路橋、保險等相關費用。 2、人員配備要求 承包方負責安排駕駛員,支付相關工資及社保等相關費用。駕駛員共需 3人,實行工作 日坐班制,節假日如遇重要會議、特急文件取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情況,需臨時安排加 班。 3、管理服務要求 (1)承包期內,承包方負責駕駛員的管理,并確保車輛的完好無損及正常使用。如因 日常保養或操作不當而造成車輛故障,或因工傷、違章、人身意外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產 生的人員、車輛修理(保險公司合理理賠除外)等全部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并負責與第三 方賠償機構做好協調及相關手續辦理;因車輛出險次數增加造成保費上漲的,上漲部分由承 包方承擔。 (2)承包方提供的駕駛員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服務熱情,服從車輛管 理員的領導和安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局有關規章制度,為全 局干部職工提供安全、優質的車輛保障服務。 (3)駕駛員實行坐班制度,并嚴格請銷假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在班期間無出車任務 時應在崗等候,做到隨叫隨到,出車時攜帶證件齊全。 (4)定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保持車輛整潔。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對車輛例 行檢查,確保車輛狀況良好。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開車外出或將車輛交給他人使用。 (5)每次出車前提前確認油量,確保油箱充足,車輛加油時必須持加油卡到指定加油 站加油。完成任務后,駕駛員應及時主動向車輛管理員報告,并將車輛停放在單位規定區域。 不準將車輛停放在餐飲場所、營業性休閑娛樂場所等。 (6)嚴禁酒后駕車,遵守操作規程,不帶故障出車,不開英雄車、賭氣車,服從交警 指揮,杜絕違章行駛。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或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報告車輛管理員,以便 及時妥善處理。 (7)我方有權對駕駛員進行監督和指導,并有權要求承包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在更換 期間,承包方應保證我方工作的連續性,更換不合格人員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承包方對所雇傭的駕駛員予以辭退、解聘、開除等解除勞動合同時,所發生的費 46 用(包括勞動糾紛、勞動仲裁裁定的經濟補償等)由承包方承擔。 (9)如承包方需要更換駕駛員,應提前將更換人員的名單、簡歷告知我方,通過我方 考核后方可更換。 (10)承包方承包的駕駛員外包項目,不準轉包。 (三)勤雜人員勞務外包: 1、外包方式 (1)承包方負責按要求配備勤雜人員,提供衛生清潔、報刊收發、花卉養護、茶水供 應等后勤保障服務。 (2)我方自行負責各類清潔設施、工具等的采購供應。 2、人員配備要求 承包方負責安排勤雜人員,支付相關工資及社保等相關費用。勤雜人員共需 1 人,實行 工作日坐班制。 3、管理服務要求 (1)承包方負責勤雜人員的管理。勤雜人員實行坐班制度,并嚴格請銷假制度,不得 遲到早退,在班期間應在崗等候,做到隨叫隨到。 (2)承包方提供的勤雜人員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服務熱情,服從辦公 室負責人的領導和安排,嚴格遵守局有關規章制度,為我方舉辦或承辦的各類會議提供優質 的后勤保障服務。 (3)勤雜人員負責局領導辦公室、會議室的地面打掃,以及桌椅、衣柜、門窗等的清 潔工作,并負責樓內花卉的澆灌、剪裁等保養工作。 (4)勤雜人員須做好日常巡視檢查工作,及時補充衛生間內洗手液、紙抽、衛生紙等 生活必需品,如發現未關好的水龍頭、照明燈等,要及時關閉;如發現樓內設施損壞、管路 泄露等故障,要及時報告物業維修。 (6)勤雜人員還須負責報刊收發、圖書室書刊整理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我方有權對勤雜人員進行監督和指導,并有權要求承包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在更 換期間,承包方應保證我方工作的連續性,更換不合格人員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8)承包方對所雇傭的勤雜人員予以辭退、解聘、開除等解除勞動合同時,所發生的 費用(包括勞動糾紛、勞動仲裁裁定的經濟補償等)由承包方承擔。 (9)如承包方需要更換勤雜人員,應提前告知我方,通過我方考核后方可更換。 47 (10)承包方承包的勤雜人員外包項目,不準轉包。。 48 第四章 磋商內容、磋商過程中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磋商小組根據與供應商磋商情況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不得變動采購文件中的其他內 容): 無 49 第五章 評審辦法 本項目將按照采購文件第一章供應商須知中“五 磋商及評審”、“六 確定成交”及本 章的規定評審。 一、評審方法 本項目采用 綜合評分法 進行評審。 二、評審原則及程序 (一)評審原則 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辦法 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采購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磋商小組應當停止評 審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說明情況。 (二)評審程序 1、資格審查 詳見供應商須知 22 條。資格審查表詳見本章附件 1。 2、符合性審查 2.1 詳見供應商須知 23 條。符合性審查表詳見本章附件 2。 3、樣品及演示 3.1 供應商須知表 11.3 條中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或演示的,按照供應商須知表 24.1 條 中確定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進行評審。(樣品或演示屬于符合性審查的,按照供應商須 知 23 條規定執行) 4、磋商 詳見供應商須知 26 條。 5、最后報價 詳見供應商須知 27 條。 6、比較及評價 6.1 磋商小組對通過資格性審查、符合性審查的響應文件進行比較和評價。 6.2 在磋商期間,對響應文件的澄清按供應商須知 25 條內容執行。 6.3 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報價,有可能影 50 響服務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磋商小組應當要求其在評審現場合理的時間(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提供書面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 應當將其響應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供應商的書面說明材料包含服務本身成本、人工費用、運輸、稅收等,以及最后報價不 會影響服務質量或誠信履約能力的說明等。 投標人的書面說明應當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否則無效。書面說明的簽字確認,由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負責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供應商提供書面說明后,磋商小組應當結合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專業實際情況、供應商 財務狀況報告、與其他供應商比較情況等就投標人的書面說明進行審查評價。供應商如有下 列情況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1)拒絕或者變相拒絕提供有效書面說明; (2)書面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 (3)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有效書面說明書的。 7、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性規定: 7.1 對于中小微企業(含監獄企業)的相關規定 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在滿足價格扣除條件且在響應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 《中小企業聲明函》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 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的供應商,對最后報價給予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最 后報價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聯合體參加磋商 相關產品最后報價的 6% (2)聯合體參加磋商 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參加磋商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 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參加磋商協議合同總金額 30%以上的,最后報價扣除 3% 。 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聯合體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享受規定的扶持政策。 組成聯合體的大中型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型、微型企業之間不得存 在投資關系。 7.2 對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相關規定 51 (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產品價格給予 (6%-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2)響應文件中必須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詳見第二章 響應文件內容及 格式),否則不予享受該政策性優惠,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 函》與事實不符的,將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7.3 對于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的相關規定 在滿足價格扣除條件且在響應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物業公司聲 明函》的供應商,對最后報價給予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扣除比例為最后報 價的 3 %。 8、響應無效 詳見供應商須知 28 條。 ★9、推薦成標候選供應商的原則 詳見第一章供應商須知第 31 條,報價相同的處理辦法如下: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 按前款不能區分的,按最后報價由低至高順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區分的,按技術指標優劣排序; 其他情況,由磋商小組集體研究處理。 三、確定成交供應商 磋商小組根據全體磋商小組成員簽字的原始評標記錄和評審結果編寫評審報告,并向采 購人提交書面評審報告。 采購人按照評審報告確定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按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或由采購人委 托磋商小組按照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表 33 條中規定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52 附件 1 資格審查表 序號 審查項目 審查標準
供應商名稱 1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執 業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 份證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組織機構代碼證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稅務登記證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 身份證明書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按規定簽章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 授權委托書(如適用)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按規定簽章 6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 技術能力聲明函 1、信息完整 2、按規定簽章 7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 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 明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按規定簽章 8
其它資格證明文件(如適用,按供應 商須知表 1.3.4 要求描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信用記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 在資格審查期間內查詢) 無供應商須知 22.3.1 所述的不良 記錄 結論 填表說明:1、每項審查內容中填寫“√”或“×” 2、審查結論填寫“通過”或“不通過” 審查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53 附件 2 符合性審查表 序號 審查項目 審查標準
供應商名稱 1 響應函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3、按規定簽章 2 遞交磋商保證金證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報價一覽表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3、按規定簽章 4 服務價格明細表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3、按規定簽章 5 服務需求響應表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3、按規定簽章 6 商務條款偏離表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3、按規定簽章 7 供應商關聯單位說明 無供應商須知 1.5 所述情形 8 響應報價 1、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2、無供應商須知 28.2 條所 述情形 結論 填表說明:1、每項審查內容中填寫“有”或“無” 2、審查結論填寫“通過”或“不通過” 審查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54 附件 3 評分細則 (綜合評分法適用) 包號 1 項目 分項名稱 評分標準 滿分 價格部分 報價
計算公式為: (Cmin/C)×價格滿分。其中,Cmin 為所有有效 報價供應商中的最低報價,C 為報價供應商的報價。
30 技術部分 總體服務方 案 總體服務方案。有總體管理設想、服務定位、目標管理、管理 模式、工作計劃等五項內容符合單位實際,切實可行。專家組 進行橫向比較并按照 3分的標準逐級扣減,滿分 15 分。(提 供總體服務方案) 15 管理機制 項目管理機制。管理運行機制、信息反饋機制、人員(配備合 理、分工明確)、工作方式及工作目標等五項內容。專家組進 行橫向比較并按照 3 分的標準逐級扣減,滿分 15 分(提供管 理機制方案) 15 各項管理 制度、質 量目標及 承諾 1.優秀標準:制度全面;質量目標明確、清晰,對項目整體 性涵蓋,完全滿足采購人使用要求。(得 15-10 分); 2.良好標準:內容較好的符合上述特點。(得 9- 5分); 3.一般標準:方案內容一般,部分符合上述特點。(得 4-0 分)。 15 應急預案 針對突發情況提出應急預案,要求應急預案能夠應對全面覆蓋 各種突發情況。專家組根據預案內容逐級按照 3 分的標準逐級 扣減,滿分 15 分。(提供管理應急預案) 15 商務部分 業 績
近 10 年供應商具有外包業績,每提供 1 份合同得 2 分,本項 最多得 8分。
8 文件編制質 量 根據報價文件資料齊全、編排有序規整、簽章規范程度和文件 編制質量,評標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分,報價文件合理、文字豐 富的,評委橫向比較,優秀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分,差的或 未提供的得 0分。 2 合 計 - 100 55 第六章 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及格式 56 合同條款 政府采購合同條款 1.術語定義 本政府采購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政府采購合同”指供需雙方依照政府采購程序、按照報價采購文件響應文件確定 的事項所達成的協議,包括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政府采購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購合同價”指根據合同約定供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后, 需方應支付給供方的價格。 1.3“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指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清單(同響應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及其附 表,下同)中所約定的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硬件、軟 件、安裝材料、備件及專用器具、文件資料等內容。 1.4“服務”指根據政府采購合同約定供方應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伴隨服務,包括(但 不限于)政府采購合同貨物的運輸、保險、安裝、測試、調試、培訓、維修、提供技術指導 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維護以及其它類似的義務。 1.5“需方”指項目基本內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貨物和服務的采購人。 1.6“供方”指項目基本內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產品和服務的成交供應商。 1.7“檢驗”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終用戶收貨后,按照本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政 府采購合同貨物進行的檢測與查驗。 1.8“驗收書”指需方對供方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情況及結果進行現場檢驗和評估意見的 文件。 1.9“技術資料”指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所應具備的產品使用說 明書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冊、維修指南、服務手冊、電路圖、產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資 料。 1.10“保修期”指自驗收書簽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擔費用方式保證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正 常運行的時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購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 經濟組織。 1.12“法律、法規”是指由中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 規、規章及其它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1.13“采購文件”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布的采購文件。 1.14“響應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文件的要求編制和遞交,并最終被評標 委員會接受的響應文件。 2.技術指標 57 2.1 交付產品的技術指標應與采購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要求及響應文件中的“技術規格 偏離表及商務條款偏離表”的承諾內容相一致。 2.2 除技術指標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應該使用公制。 3.交貨 3.1 供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貨 3.2 供方交貨的同時應提交下列文件:銷售發票,制造廠商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產品 合格證以及采購文件、響應文件確定供方應隨貨物同時提供的其他資料。 4.合同金額 根據政府采購合同文件要求,確定政府采購合同的總金額。 5.付款 5.1 付款方式、條件:需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條件付款。 6.驗收 6.1 供方提交的貨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終用戶負責驗收。 6.2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終用戶應當按照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等要求組織對供應商 履約的驗收,并出具驗收書。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服務等要求的履約情況。 6.3 大型或者復雜的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 6.4 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 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6.5 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終用戶根據政府采購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在接收時對貨物的品 種、規格、性能、質量、數量、外觀以及配件等進行驗收。需方對貨物的規格技術指標如有 異議,應從驗收結束之日起 10 日內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方式提出。驗收通過后, 需 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購合同第 3.3 款所列明的銷售發票等文件并在驗收書上簽字和加蓋 單位公章,作為驗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據。 6.6 貨物保修期自驗收書簽署之日起計算。 7.知識產權及有關規定 7.1 供方應保證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貨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該貨物與其他貨物一起使用 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專有技術權、商業秘密權或其他任何權利。 如因上述 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權訴訟,供方有義務協助需方。如因此給需方造成損失,供方同 意賠付需方遭受的損失。 7.2 一方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樣件、圖紙及其他與質量、技術、經營相關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有保密義務。雙方應確保其人員及相關協作方承擔保密義務。 7.3 供方保證,供方依據本政府采購合同提供的貨物及相關的軟件和技術資料,供方均 已得到有關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的合法授權,如發生涉及到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爭議, 供方負責交涉、處理,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對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58 7.4 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任何條款,在合同期限內及合同終止后持續有效。 8.包裝要求 8.1 除政府采購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 這類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 指定交貨地點。如因包裝問題導致貨物毀損或者品質下降,需方有權要求降價、換貨、拒收 部分或整批貨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費用和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8.2 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書。 8.3 包裝費由供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 9.伴隨服務 9.1 供方應提供所交付貨物的全套技術文件資料,包括產品目錄、圖紙、操作手冊、使 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服務指南等。 9.2 供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9.2.1 貨物的現場安裝、啟動和試運行; 9.2.2 提供貨物組裝和維修所需的工具; 9.2.3 在質量保證期內對所交付貨物提供運行監督、維修、保養等,如果采購文件沒有 特別要求,以供方在響應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務承諾書為準。如果上述文件規定有不一致之 處,以對需方有利的為準。 9.2.4 在制造廠家或在項目現場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維護等對需方人員進行培 訓,直至需方人員掌握全部上述技能為止。 9.3 伴隨服務的費用應含在合同價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10.質量保證期 10.1 以采購文件中的規定為準,如果響應文件中的承諾優于采購文件規定,則以響應 文件為準。 10.2 如果采購文件沒有特別要求,以供方在響應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廠商的有關文件為 準。如果上述文件規定有不一致之處,以對需方有利的為準。 11.質量保證 11.1 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原制造廠商制造的、經過合法銷售渠道取得的、全新 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品牌、規格型號、技術性能、配置、質量、 數量等要求。供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 命期內具有采購文件、響應文件確定的性能。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 供方應向需方承擔質量保證責任,該責任不受質量保證期的限制。 11.2 如果貨物的規格型號、配置、技術性能、原產地及制造廠商以及其它質量技術指 標與政府采購合同約定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材料等,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9 11.3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響應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 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供方負擔,并且需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供方 行使的其它權利不受影響。 12.技術服務和保修責任 12.1 供方對政府采購合同貨物的保修期,以采購文件中的規定為準,如果響應文件中 的承諾優于采購文件規定,則以響應文件為準。 12.2 供應商應按如下內容提供售后服務承諾書: 12.2.1 產品經過試運行期,所有性能指標達到技術規范書的要求時,可按采購文件、 響應文件內容進行初驗。在試運行期間,由于產品質量等造成某些指標達不到要求,供方須 更換或進行修復,試運行期重新計算。 12.2.2 初驗后,設備再次經過試運行期,所有性能指標達到技術規范書的要求時,可 按合同采購文件、響應文件內容進行下一步驗收工作,進行終驗。全部達到要求時,有關方 按財政部和省財政廳關于履約驗收規定簽署最終驗收文件。 12.2.3 保修期間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產品。如果系統、設備等發生故障, 供方要調查故障原因并修復直至滿足最終驗收指標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換整個或部 分有缺陷的材料。 12.2.4 保修期內,供方提供電話、電子郵件、Web、現場服務等方式的技術支持,對用 戶的現場服務要求,供方必須按響應文件做出的承諾進行響應。 12.2.5 保修期內,供方應對出現故障無法修復的產品或無法正常運行的系統,提供替 代產品以保證系統的正常工作。 12.2.6 保修期內,供方應響應時的承諾提供相關服務。 12.2.7 供方必須為維修和技術支持所未能解決的問題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費升級方案 和升級服務。在質保期內,供方有責任解決所提供的響應貨物和軟件系統的任何問題;在質 保期滿后,當需要時,供方仍須對因響應貨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擔責任。 12.2.8 在保修期結束后,產品壽命期內供方必須繼續提供對產品備件、故障處理、軟 件升級等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斷對產品的售后服務,響應時間、取費標準按采 購文件、響應文件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內的相關標準執行。 12.2.9 如果供方提供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經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時回應、借故推脫、 無理由拒絕需方提出的維修、更換服務請求,或者未按照約定期限履行維修、更換義務,需 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維修和備件費用,由供方承擔。 需方有權對 維修或更換服務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按市場價從質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購合同價款中扣除。如 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貨物經維修或更換后仍 無法達到約定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需方有權退貨并向供方索賠。 12.2.10 如果供方所提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需方或者第三方發生損失或 60 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賠或者需方遭受處罰,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他機構認定事故為貨物存 在質量問題導致,則應由供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需方或第三方 直接或者間接的損失,賠償需方因事故支付給第三方的賠償金額,賠償需方因處理事故所花 費的合理費用,賠付需方因事故責任產生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本條款在質保期及合同期屆滿 后持續有效。 13.違約責任 13.1 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購合同貨物和提供服務;或 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內或在供方簽署貨損證明后10 日內沒有補足或更換貨物、或交貨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任何 其它義務時,需方有權向供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供方應按照需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 承擔賠償責任: 13.1.1 在需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貨物、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 切損失; 13.1.2 在需方規定的時間內,用符合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 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貨物并修補缺陷部分以達到政府采購合同規 定的要求,供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此時,相關貨物的保修期也應相應延長; 13.1.3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雙方商定降低貨物 的價格或賠償需方所遭受的損失; 13.1.4 供方同意退貨,并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需方所退貨物的全部價款 退還給需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 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需方為保護貨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費用; 13.1.5 需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購合同并要求供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時 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相關費用由供方承擔。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違約通知書后10日內未作答復也沒有按照需方選擇的方式 承擔違約責任,則需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購合同價款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采購文件 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則需方有權先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 足以補償,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 13.3 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13.3.1 供方未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向需方交貨時,則每逾期一日,供方應 按逾期交付貨物價款總值的 0.05%計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但不超過政府采購合 同總金額的 10%。供方支付逾期交貨違約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貨的責任。 13.3.2 如供方在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后 10 天內仍未能交貨,則視為供方不能 交貨,需方有權解除政府采購合同,供方除退還已收取的貨款外,還應向需方償付政府采購 合同總金額 10%的違約金。 61 13.4 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并不影響違約方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各項義務。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政府采購合同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 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的責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誤或 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 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 14.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當事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 對方。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并積極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響的其它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 議。 15.爭端的解決 15.1 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 法》。 15.2 需方和供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政府采購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 政府采購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 15.3 如果調解不成,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4 因政府采購合同部分履行引發訴訟的,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 本政府采購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16.違約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16.1 在需方因供方違約而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均無效的情況下, 需方可在下列情況下向供方發出書面通知,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購合同。 16.1.1 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 全部貨物和服務; 16.1.2 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供方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政 府采購合同義務。 17.政府采購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采購文件規定,并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 包其應履行的政府采購合同義務。 18.適用法律: 本政府采購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19.政府采購合同生效 19.1 本政府采購合同在供需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 19.2 本政府采購合同一式五份,需方執二份,供方、采購代理機構、財政部門各執一 62 份。 20.政府采購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構成本政府采購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政府采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0.1 采購文件; 20.2 采購文件的更正公告、變更公告; 20.3 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 20.4 政府采購合同條款; 20.5 成交通知書; 20.6 政府采購合同的其它附件。 63 合同格式 政府采購合同格式 政府采購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名稱) (以下簡稱需方)和 (供方名稱) (以下簡稱供方)根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意按照 下面的條款和條件訂立本政府采購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購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購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政府采購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 2.采購文件的更正公告、變更公告; 3.成交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條款; 5.成交通知書; 6.政府采購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購合同范圍和條件 本政府采購合同的范圍和條件與上述政府采購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購合同標的 本政府采購合同的標的和數量為政府采購合同貨物清單(同響應文件中響應產品價格明 細表)中所列貨物及相關服務。 四、政府采購合同金額 根據上述政府采購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購合同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 注:存在分項產品的必須清晰列明分項產品明細,包括名稱、數量、分項報價等,并作 為合同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條件 1.付款時間: 2.付款方式: 3.付款條件: 六、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 64 2.交貨地點: 七、驗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終用戶按照上述政府采購合同文件列明的標準進 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條第 2 款的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1.供方逾期供貨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貨金額%的違約金,逾期日的,需方 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2.供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供方無條件更換符合約定的貨物,并按照最終提供合 格貨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擔違約責任,更換一次貨物后仍不符合約定的,需方有權單方面解 除本協議。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額%的違約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權 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購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盤錦海事局后勤服務類人員勞務外包項目的采購公告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 一 供應商須知表 二 總則 三 采購文件 四??響應文件的編制 五 響應文件的遞交 六 磋商及評審 七 確定成交 第二章 響應文件內容及格式 格式1 格式2 格式3 格式4 格式5 格式6 格式7 格式8 格式9 格式10 格式11 格式12 格式13 格式14 格式15 格式16 第三章 服務需求 第四章 磋商內容、磋商過程中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第五章 評審辦法 附件1 資格審查表 序號 審查項目 審查標準 供應商名稱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按規定簽章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按規定簽章 1、信息完整 2、按規定簽章 1、按給定格式填寫 2、按規定簽章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無供應商須知 22.3.1所述的不良記錄 附件2 符合性審查表 序號 審查項目 審查標準 供應商名稱 1、按給定格式填寫 3、按規定簽章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按給定格式填寫 3、按規定簽章 1、按給定格式填寫 3、按規定簽章 1、按給定格式填寫 3、按規定簽章 1、按給定格式填寫 3、按規定簽章 無供應商須知1.5所述情形 1、響應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 2、無供應商須知28.2條所述情形 附件3 評分細則 第六章 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及格式 合同條款 合同格式